撰文 | 刘艺龙
5月29日,据黑龙江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大兴安岭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原局长董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免职1个月后被查
董义1970年4月出生,黑龙江大兴安岭人,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公开资料显示,董义长期在大兴安岭地区任职,曾先后担任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劳动安全监察处矿山监察室科员、大兴安岭地区党风政风室副主任等职务。2006年11月,董义被任命为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五年后,转任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5年12月,他出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业集团公司技术安全部主任、地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8年12月,大兴安岭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正式挂牌。董义履新该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10月,董义被免职,11月被查。
带头破坏营商环境 贪占棚改住房
政知君注意到,董义曾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到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例如,2019年5月,董义带领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党风政风热线》直播室。直播中,董义称,“在今后节目中地区营商局将代表地区营商环境专项组,选派相关负责人,全程参与旁听并给予必要指导,为重塑大兴安岭地区营商新环境献应有之力”。
2021年3月,大兴安岭地区营商局召开会议,董义当时在会上表示,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大兴安岭营商局要立足实际,认真研究,实现营商工作新突破。
颇为讽刺的是,董义被查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带头破坏营商环境”。
此次纪委的双开通报措辞严厉,董义被批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严重迟滞,擅自关闭政务服务大厅,带头破坏营商环境,严重破坏本单位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
通报指出,董义搞封建迷信,奉行圈子文化,搞团团伙伙;规避集体决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大搞权色交易;侵害群众利益;帮助亲属垄断经营,干预插手工程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财政资金,超预算采购。
董义涉嫌三项罪名:与民争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贪占棚改住房、门市,涉嫌贪污犯罪;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大额钱款,涉嫌受贿犯罪;为家属谋求就业、晋升不正当利益,违规确定项目采购需求,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密集通报
近期,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还通报了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分别是:
就在上周,5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了题为《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文章。
文章指出,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密集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彰显以正风肃纪反腐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有力措施。腐败和作风问题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稳定发展预期中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失职失管的严肃追责问责。
资料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大兴安岭政府网 大兴安岭日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