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性侵”事件从8.21晚八点左右开始在微博发酵,到现在热度一直居高不下。
从前天为止到现在,因为在微博帮他说话,所以我收到了无数谩骂。我无奈,也无助。无奈于路人的跟风踩,无助于现在的网络暴力与落井下石。无数人说我是公司派来的公关,郭敬明的水军云云,但只要你多花一秒钟的功夫在我的微博看一下,就会知道我压根不是什么公关,只是个普通粉丝。顺便,如果郭敬明真的如你们所说的,有很厉害的公关的话,现在也不至于落成全网嘲的下场。
因为抄袭,所以性侵,大概跟因为抄作业或作弊,所以强奸是一个逻辑。
对于质疑这他文章里所提到的【性侵】的真实性,我已经于事发后在微博做出了质疑。(如下图所示)
现在我们不从【性骚扰】角度出发,这篇文章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这位李枫先生从【被性骚扰之后】的后续。
第一届THE NEXT·文学之新是在2008年。如图所示,李枫是第一届文学之新的八强,随后签约最世,2010年出版了《燃烧的男孩》。
看的出来当年李枫还是很感谢这位伯乐的,在不同的场合都表现出对郭敬明的尊敬和感激,跟他如今微博文章表现出来的大相径庭。
从郭敬明的微博截图我们可以推断出,李枫的长微博里提到的成都签售发生在2010年4月3日。
而我的疑问是,如果你所说是真,为什么你可以在被【性侵】后还能一直跟随着他出了不少作品以及在公共场合对他大肆褒奖?
2010.4.7李枫随郭敬明一同出席TN2新人选拔赛
【emmmm……行吧大兄弟,被性骚扰第五天就若无其事的跟他一起出活动,心真大。】
2010年4月武汉晨报采访
【emmmmm……你在被性骚扰后能做到媒体面前把性骚扰你的人夸得天花乱坠?】
2010.6.4推广郭敬明代言的LG手机
2010《最小说》7月刊
【Emmmm……你被性骚扰后还能跟他一起参加公司聚会,和同事们玩的风生水起喝醉了以后“要亲亲”?】
2011年2月14日《我们约会吧》小说
2011.8李枫跟随《最小说》团队宣传
2012.5.26《奋斗》访谈视频截图
【能对着性骚扰自己的人说出这番话,不如转行演戏。】
2012.8 合著游记《下一站·台北》
【高亮,这是一本合著的游记。你被性骚扰 还能跟他一起去台北一起出游记,为了红,你可真是忍辱负重啊大兄弟,不怕再被性骚扰吗。】
2012.8.19 重庆签售
【你被性骚扰两年后后还“忍辱负重”地夸他,大概是他把刀架在你脖子上威胁你必须夸他的。】
2013.4.26《燃烧的男孩》再版
2015.10.15《圣地》出版
以上是李枫在“被性侵”后的一系列活动的不完全统计。试问,在被“性侵”后,为什么还要一直待在他的公司,并且直到现在才把事情爆出来?我想最世合约里并没有规定和公司签约后必须要【在公共场合夸老板】【跟老板出去玩】吧?
很多人会反驳说他有权有势只手遮天,李枫一介小人物不敢反驳他。可李枫如此“厌恶”郭敬明,为什么还要将他厌恶之人夸得天花乱坠而不是老实写书敬而远之?签合同的时候可没说除了出书还要奉承老板吧,夸人也分点到即止和赞不绝口,对于让你恶心的老板,不说坏话不就好了,【不夸他不等于骂他啊】,为什么李枫非要夸得天上地下呢?按照李枫的说法,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会变得比较僵持,但无论是帮忙站台、夸奖还是出书,看起来都是一种双向的和谐关系。他有求于郭敬明,这可以理解;可郭敬明在连续两次「被拒绝」之后还在帮他运作,郭敬明又不是圣母,怎么可能?
更加发人深省的是,李枫的微博先前粉丝量不足四万,发了这篇文章后转发以光速增长,一堆营销号立刻同时出动转发。通稿、推送、热搜三管齐下,几乎是在一瞬间变成了全网嘲。并且此事还发生在刚刚过去的南京南猥亵女童事件后,幕后的问题难道不值得让人质疑吗?无非就是你换了新东家,卖身价格没谈拢,作品版权问题没谈拢,你的新东家刚好是他的对家,所以反咬一口呗。
李枫和他背后的人居心之毒可以预想到。他们就是算准了这件事发生在七年前,已经死无对证,即便郭敬明告赢了也会被路人说是钻了中国同性恋性侵法律不完善的证据,并且,名誉损害赔偿的费用不高,几万块来买这盆脏水,买的值。从此以后郭敬明就洗不掉这盆脏水,永远要带着“性侵”的标签过一辈子。
事情还没有算完,第二天,郭敬明公司旗下的写手纷纷上了热搜。【落落隐居冰岛】【笛安出轨】【安东尼男朋友】……诸如此类。你们又说郭敬明自己出了事就拿自己公司的员工出来挡枪。
——行吧。难道你们不明白最世文化跟郭敬明是一体的吗?他旗下的作者名誉受损对他来说有什么好处呢?“其实就是一个最简单的炮灰反间计。金主应该是最世的竞争者。最世的当红作家,郭敬明、安东尼、落落等都形象受损。买通敌对团队的一个小人物,让他跳出来污蔑boss,让人防不胜防且借刀杀人回报巨大损失极小。比如甄嬛传里的丫鬟斐雯,皇后派她污蔑甄嬛和温实初私通,差点就真害死了甄嬛。”
我从来都不会否认郭敬明是个有污点的人,正是因为有污点,所以才让造谣他的成本越来越低。以上这么多有疑点的地方,没人关心没人在意。相反的群众非常乐意看郭敬明被泼这盆脏水。键盘侠根本不会在意整个事件的合理性,只会在它的故事性,以及能不能再踩郭敬明一脚,再找到除了抄袭之外的点黑郭敬明,由此进行一次他们期待已久的网络狂欢。
但,你们成了被人利用的免费的枪,愤怒了别人让你们愤怒的,鞭笞了别人让你们鞭笞的,然后自以为自己举着正义火炬的大旗上蹿下跳洋洋自得。
“群众从未渴求过真理,他们对不合口味的证据视而不见。假如谬误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误。谁向他们提供幻觉,谁就可以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谁摧毁他们的幻觉,谁就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乌合之众》
最后说一句,以上这些仅仅代表个人意见,跟郭敬明团队以及最世文化责任有限公司无关。
“你加了v所以一定是他公关团队的。”
——我建议你去点一下个人认证之后发现你也可以是娱乐博主。
“你们名字一样所以一定是一个人或者是公关团队。”
——起什么名字仿佛是我们的自由如果你非要说名字一样就是公关团队了我也没办法。
“不是水军是真粉丝的话一定是智商有问题。”
——不如推敲一下事情始末,看看是谁的思维出了岔子。
以上,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