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南平检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初

发布时间 :2020-03-03

​​        2020年3月3日,是联合国第七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今年全球的主题是“维护地球上所有的生命(Sustaining all of life on earth)”,我国的主题是“维护全球生命共同体”。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社会对滥食野生动物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反映强烈的当下,今年的这一日子格外引人注目。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全面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检察机关在行动!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南 平

        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武夷山国家公园是鸟的天堂、蛇的王国、昆虫的世界,被誉为“世界生物之窗”,是全国首批十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之一。与此同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在我市时有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做好疫情源头防控,南平市检察院部署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



目的


        专项行动旨在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通过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省检察院认为南平市院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这对全省检察机关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抓好疫情源头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很好借鉴意义。


        人大常委会《决定》第一条明确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全市两级院认真贯彻执行《决定》精神,从严从重从快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在依法严惩的同时,积极提起公益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侵权的赔偿责任, 体现了加重处罚的司法导向。



        截至目前,共依法办理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2件,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其中南平市院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15件。武夷山市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批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和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


南平市检察院拟对傅某、张某等人非法猎捕、出售、运输、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鬣羚、猕猴、黑熊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武夷山市检察院拟对陈某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疫情防控期间,政和县检察院提起全市首例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建瓯市检察院拟对周某、邹某等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和鬣羚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延平区检察院拟对郑某某非法狩猎福建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白胸苦恶鸟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建阳区检察院拟对陈某非法狩猎棕背伯劳等“三有”野生鸟类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疫情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既包括涉野生动物黑色产业链上游的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也包括下游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行为。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彻底斩除野生动物黑产利益链条,让所有参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都付出代价。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转自南平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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