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地多间,又有补偿款百余万,以租地方式建楼房,为何说安置?

发布时间 :2020-12-14

​​尊敬的各级领导,网友们,您好,

我们是广东省惠东县吉隆镇镇阳围村民,现向各级领导举报我们村组干部私自偷签租地合同给许某连建永久性违法建筑一栋三层半楼房。

被举报人:许某连(党员),男,1942年出生,镇阳围村组人。

举报事由:在2018年间,未经村集体同意和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决定,村组干部:小组长:许某贵(党员),副组长:许某军(党员),财务:许某明,会计:许某华。等村组干部偷偷私签租地合同给许某连(许某胜父亲),约200平方米来建永久性违法建筑一栋三层半楼房,每年租金为:200元,租地合同期为10年,租地位置位于人镇阳围后山李子园(即纵二北路边),在2018年间,许某连(许某胜父亲)建楼房时也同镇政府打纵二北路路基一起进行施工??

村组干部不但没有为村集体谋发展,还以权谋私,违反村民自治法,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这种租地合同是非法的,无效的,恳请上级领导为镇阳围村民主持公道,撤销许某连租地合同和拆除违法建筑楼房,还集体村民利益不受侵犯,盼上级领导能给镇阳围村民有个获得感,满意度,安全感,幸福感。

之后,吉隆镇人民政府出具一张答复意见书,说是安置,我们村民不服,然后我们拿证据申请复查,惠东县人民政府撤销吉隆镇人民政府答复意见书,说事实不清,到至今一年多竞没有答复,请问:是包庇?还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附注:1:许某连有三个儿子及自己分配四栋房地(每栋面积为:12x8=96平米)

2:征收许某连房屋,政府部门补偿款约百余万给许某连。

3:许某连有四间老房子(有补偿款,可拆旧建新,也可以建新楼房和买楼房)

4:在2016年,许某连先霸占集体土地建楼房时,时任小组长:许钦泉带领二三十村民制止施工过,到2017年年尾偷偷施工。

5:为何以租地来建永久性楼房。(镇政府说安置?)

6:是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的。(何年何月,地点在哪,参加会议人数几多?同意人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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