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江苏纺织印染还是“散乱污”吗?

发布时间 :2021-08-16

​​2021年8月10日,江苏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了“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七月份‘双随机’检查企业名单及检查情况”:“2021年7月份,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33家,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发现8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已现场要求6家企业整改,2家企业被立案调查。”


其中,海林染整有限公司就是8家被要求整改的企业之一,这也让我们对这家企业的环境表现充满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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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环保志愿者收到群众求助,南通海林染整有限公司正在肆意污染、破坏环境。接到求助后,环保志愿者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研:


“亲戚住在周边,说这次没日没夜地散发着恶臭。我甫一接近,就被熏出了眼泪,原来污水处理池离周边农田、居民区仅有一墙之隔,没有做任何遮盖措施。

一抬头,烟囱又明显在排放黑烟。一低头,农田边又堆放着还有焚烧痕迹的垃圾。在周边走走,其排污口公示牌和实际排污口完全南辕北辙,树立得极其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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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紧邻农田、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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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未做封闭和收集措施,散发强烈恶臭,周边居民表示已被影响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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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的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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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周边的生产废料随意倾倒,有垃圾废液流入农田

▲厂区周边染整废料随意堆放,旁边就是河流和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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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生产废水排污口目前已被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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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位置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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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烟囱,在线监测数据尚未联网


志愿者现场调研后认为:

海林染整从南通市淘汰,搬迁过来,对周边存在巨大的环境损害和风险。

厂区燃烧秸秆发电,目前两个锅炉的排污数据尚未联网,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污水处理厂紧邻居民区,多年来存在严重异味,导致周边部分居民罹患呼吸道疾病,不堪其扰,甚至爆发了群体事件。

固废问题突出,多年来废液也流入了周边的农田、河流,河流黑臭问题突出,严重损害了周边的生态环境。


在现场调研之后,志愿者迅速联系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情况,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在了解问题之后,很快便给出了回应:

  1. 海林染整的电力来自焚烧秸秆的锅炉,其废气监测仪暂未联网公示。在企业查看当日的废气监测数据,显示烟气并未超标。
  2. 但根据江苏省大气质量控制要求,已经要求企业联网,预计月底完成,会在省厅公开。
  3. 和企业沟通后,表示在今年上半年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加盖。此后,就企业整改情况,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也一直和志愿者保持了良好的沟通,邀请志愿者座谈、回访,并建立了常态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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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固废很快就被清理干净


但,从南通市生态环境局7月份随机检查的情况来看,海林染整的环境表现还非常不稳定,需要公众的持续监督。


志愿者在对海林染整进行调研的过程中还发现,这家企业的环境表现一贯不理想,曾经受到过多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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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投诉人反映“海林染整厂区内的一家从事化纤高温染色的企业,批建不符,污水横流至厂区外的农田,两台锅炉夜间使用煤炭作为燃料”,调查核实情况表明:“南通海林染整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控设施的COD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超标、现场取样监测废水超标,厂区西南侧定型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未安装到位,印染污泥未及时处置,厂区内露天堆放有大量的原料坯布及化纤布,西南侧定型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未安装到位。”处理和整改情况则写明:“海安市环保局已向南通海林染整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对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因该公司在停产整改期间仍有生产迹象,海安市环保局将对该公司生产情况进一步核实,如查实该公司在停产整改期间仍在生产,将依法实施查封。”


2020年8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查处一批涉水环境违法案件,其中就有海林染整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显示,南通海林染整有限公司排放污水COD浓度多次超过排污许可证限值。8月14日,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未下雨,但在该公司雨水管网内发现有大量污水,污水的颜色与染整废水相近。执法人员顺着雨水管网一路摸排,最终在厂区东侧发现了该公司的雨水排放口,排放口有废水正在排入厂外河道。监测人员分别对该公司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总排口排放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雨水口排放废水COD135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0.35倍,总排口排放污水COD330mg/L,超过《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间接排放限值0.6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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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林染整有限公司雨水口正在排放污水(图片来源于网络)


针对这样一个环境恶行累累并且长时间无法做到彻底整改的企业,民间环保组织发起了环境公益诉讼。


海林染整的污染问题也折射出中国纺织印染行业整体的环境表现。印染作为典型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典型的水污染大户,必然会成为政府和社会监管的重中之重。


《长江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等产业升级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动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农药、氮肥、焦化、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企业应当通过技术创新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在长江上游的重庆市,2020年10月起正式施行的《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要求,禁止在长江、嘉陵江、乌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纸浆制造、印染等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


江苏作为中国纺织业第一大省,已连续多年跻身6大万亿级产业,坐拥3个千亿基地、2个千亿市场、1个千亿企业、16个百亿特色名镇和15个百亿企业。如何对这些企业的环境表现加强监管,确保其达标排放,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我们也希望所有的志愿者和我们一起,加强对沿江、沿河、沿湖高污染企业的监督和举报,您可以直接向当地12369进行举报,也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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