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不等于彻底性,金融风险化解必须以还钱为标准

发布时间 :2021-08-21

​​近期,笔者看到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8月17日召开。


会议提到了两个问题:一是关于共同致富的问题。二是关于化解金融风险的问题。


把这二个问题作为当前财经方面重点解决的问题,说明金融风险在当前依然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鉴于中央财经会议提纲挈领的作用,对于具体的工作还是要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后续工作仍需具体部门来进行落实。


笔者注意到,里边有一段关键性的话,说“听取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的汇报”。“国/务/院金融委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推进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力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笔者对此句话的理解为目前P2P清零已经完成,如果这是一个“阶段性成果”的话,那么“最终性成果”一定以返还资产为标准。既然是化解,必然是让出借人没有任何心理情绪,必然是钱返还到位,才算是真正的化解。


就目前来讲,所谓的阶段性成果,只是一个形式上的成果,并不是实质上的成果。实质上的成果是以尊重事实为基础,真真正正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全面返还出借人资产为底线。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地与人民群众同心同德,一个不落地奔向共同富裕。


金融风险不是以控制了一个局面为标准,因为局面不等于人心。人心的躁动是产生不稳定因素的源泉。敢怒不敢言,敢怒而牵怒于他人,把不满发泄在其他人和事上,这恐怕是另一类不可控不可预测的风险。这二三年来,广大的出借人内心是压抑的,心情是郁闷的。只有尽快的彻底化解金融风险,返还出借人的资产,才能消除不稳定事件产生的根源。


中国人民是一个勇敢向上的民族,也是一个识大体顾大局的民族。对错是非,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希望此次中央财经会议后,中央金融委能够以大局为担当,尽快彻底解决当前的金融风险问题,返还人民群众的资产,让社会回归平静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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