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部政法委领导,你们好,本人因实名举报涉恶企业诈骗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却遭到多次黑恶势力的打击报复,然而,我地区(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区公安分局五里墩派出所)多次滥用职权,包庇犯罪,压案积案,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保护天堂,危害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及人生安全,任由犯罪分子对依法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本人数次向公安部12389、政法整顿小组投诉举报,于2021年6月10日蜀山公安分局(电话:18815657131邓警官)回复本人,经核查,本人举报不属实,五里墩派出所均依法办理的案件。
于2021年6月28日蜀山分局(电话:055166265026)回复本人,五里墩派出所该核查的核查了,都是依法办理的案件。
于2021年7月19日蜀山公安分局(电话:18815652815)回复本人称,经查,五里墩派出所违反办案程序,对派出所沈警官做出处分,并且告知我的案件会有五里墩派出所继续办理。
那么请问本人多次举报投诉,为何一直被包庇维护?身为人民警察,竟然滥用权压案积案,任由犯罪危害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至今我的案件无人办理,依然让犯罪逍遥法外,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吗?我们报警这么多次的案件,是一个普通民警可以压的吗?派出所的几位领导(胡所、王所、张教导员),我均当面口头、书面递交多次报警、投诉材料,均被无视,难道派出所领导无责吗?依然纵容犯罪分子持续多次对我们报复,至今无人管问,这是利益的唆使吗?这还是人民警察吗?这还是人民公仆吗?这样的人民警察还能保护一方人民群众的安全吗?群众依法依规得不到保护,违法犯罪竟然受到保护?这个社会还有公平正义吗?难道都要逼迫人民群众都去违法犯罪吗?
本人请求公安部依法严肃整顿我地区的公安腐败现象,依法抓捕违法犯罪,公正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