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徐清元利用手中职权,竟然把我家的自留地、包产地、退耕还林地

发布时间 :2021-09-15

​​村书记骗取土地修村道路受害人依法维权层层遇阻腐败村官肆意掠夺村民土地谁来监管?!

云南省政法委张太原书记:云南省镇雄县赤水源镇木瓜村村书记高念祥,目无法纪,滥用职权,在修建村道路过程中,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村民土地修路,严重侵害村民合法权益,性质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我叫张才礼,男,汉族,1950年1月16日出生,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木瓜村撮基湾村民小组16号。2017年,村里修建道路时,占用了我家1.5亩土地,当时村书记高念祥与我达成口头补偿协议:以“农转非”村民郑传美家的土地给我作为抵偿,并确定了土地的四至。岂料,我家在该地块上仅耕种了两年,2019年社长的母亲唆使郑传美强行把该地块收回耕种,通过村书记高念祥的运作,竟然确权到郑传美自己的名下。早在2010年4月1日,村干部徐清元利用手中职权,竟然把我家的自留地、包产地、退耕还林地的权属办归撮基湾社集体所有。直到2016年,村干部把八公里垮山林场擅自租给陈祖贵,撮基湾社社长张邦虎拿出保存十几年的集体林权证,我才发现村干部胡作非为,掠夺我家的自留地、包产地、退耕还林地,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近几年来,我一直不断地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诉,但相关职能部门却百般推诿、交叉扯皮,不予理睬。在当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身为村书记的高念祥、徐清元无视法律,滥用职权,肆意掠夺我家自留地、包产地、退耕还林地的恶劣行径,已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干扰了建设“平安云南”的法治进程!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法治吏。希望省政法委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努力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严厉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彻查此案,尽快归还我家的自留地、包产地、退耕还林地,并赔偿我由此多年上访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衷心的感谢!此致此致受害人:叩求!2019年9月10日,联系电话:15125488569​​​​

今日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