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法治的社会,也会有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
尊敬的上级领导,全国网友:
我叫文德军,退伍残疾老兵,身份证号码:513028197004051093 ,家住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花园巷24号附1幢1单元5号, 电话:13641288939,四川江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阳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8年,我经巴中市平昌县坦溪镇政府招商引资,到该镇投资1100万元修建了万头无公害生猪养殖基地,本以为这是我企业发展的一次机遇。然而事实证明,这是一个大坑。
在养殖基地建设过程中,因施工方偷工减料、未按合同和图纸施工,造成我投资建设的养殖基地彩钢棚顶出现了严重质量问题。在我出具了施工方签字确认的返工整改通知后,施工方并未按要求作出任何整改,反而要求我全额支付工程款,进而引发纠纷。
根据平昌法院指定的质检机构作出鉴定结论显示:施工方所用材料无一合格,是典型的偷工减料豆腐渣工程。
2009年4月,我公司花85万元相继采购了能繁母猪和种猪558头,经一年多的繁殖,对部分达到月龄的母猪、种猪、仔猪和育肥猪作了变卖后,尚存栏1136头。
2010年8月25日,平昌法院对这起工程质量纠纷案件作出判决。本以为在铁的证据和事实面前,有了权威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打赢官司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然很多事情,我能从法律的角度预测到结果,但却不知道真正的结果。
当我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被震惊了。不知因何原因,一审法院做出了裁定我和江阳公司败诉,判决我和江阳公司应支付施工方剩余工程款23万元。
由于我认为判决存在极大问题,施工方严重的偷工减料行为给养殖基地埋下了严重的隐患,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远远高于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于是在判决下达后,并没按法院判决支付施工方剩余工程款。
然我这个看似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最终为公司带来了灭顶之灾。
10月25日,平昌县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江阳公司投资1100万元养殖基地全部财产,包括存栏的1136头生猪也不准变卖。最终造成养殖基地存栏的能繁母猪、种猪、大小育肥猪病死、饿死无数。
承办法官黄河明确要求,不准变卖生猪偿债。
然整个案件卷宗里,根本没有申请执行人提交的申请、提供等同价值的担保、勘验笔录、财产清单等,即或依职权查封也无记载。
查封全部财产时和提出查封异议及相关申请后,是否应当作出意见并对查封财产作出评估,对存栏生猪及设施设备点数和登记造册,对鲜活畜禽进行依法处理等?
为了区区23万元的工程尾款,却查封一千多万价值的企业财产。法院的这份裁定让我看到了施工方背后强大的力量。本着舍财免灾的想法,我向平昌法院多次提交查封异议,请求撤销错误裁定,解除超额部分查封,允许我变卖生猪偿债。
然我的这个异议却引来了副院长雷波的雷霆大怒,他直接威胁我:“不要与我们作对,否则死无葬身之地,即使案子判错了,大不了国家赔偿”。
在副院长雷波等人的淫威之下,我被迫做出妥协,于2011年6月9日在平昌法院主持下,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结案:对已造成的损失自愿放弃追偿,承诺在8月31日前履行完剩余工程款,如逾期对猪场相应价格的财产进行处分,并承担生效之日起双倍迟延履行金,还先向债权人支付了1万元。
和解结案后,本以为平昌法院会解除对我公司养殖基地财产的查封,允许我变卖生猪偿债,但平昌法院并没有解除对我公司养殖基地财产的查封,导致我没有能力履行剩余工程款。
9月18日,发生了百年一遇的洪涝灾害,因为平昌法院查封养殖基地财产,存栏生猪不准变卖,导致这起洪灾中我公司死亡生猪150头,能繁母猪36头。至此,我公司被法院违法查封的1136头生猪,损失殆尽。
即便在因为查封已经为公司造成巨额损失的情况下,法院依然没有解除对养殖基地的查封,而是再次变本加厉,查封了我个人名下位于成都市区价值120多万的住房。
2014年2月17日,法院对我采取强制司法拘留措施,我被迫支付了22万工程尾款,并强行要求放弃原平昌县建设局欠我的钱款并将该欠款抵扣未按时履行22万工程款的利息。
2014年5月27日,我意外获取了原施工方写的一份“关于为何偷工减料、不按合同、图纸施工反而打赢官司”的情况说明,在这份说明里,施工方不慎将委托代理人向法院黄河等人行贿10多万的事实写在了里面。
这份材料,彻底暴露了法院黄河等有关人员在收受贿赂后,作出枉法判决对我公司实施打击报复的事实。
为了掩盖受贿和枉法判决的罪证,平昌法院向我追查“说明原件”去向无果后,对我实施打击报复,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我有期徒刑1年。
我的这次入狱,再次造成我和江阳公司投资2000多万的电商平台倒闭、公司停业。
2016年5月,我向平昌法院提起因违法保全和执行造成巨大损失的国家赔偿,平昌法院拒绝赔偿,巴中中院和四川省高院亦把违法查封与执行行为认定为“瑕疵”和“不规范”。
在维权的这数年时间里,我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每天都感觉到巨大的阴影笼罩在心头。我曾是一个退伍残疾老兵又是一个民营企业主,我从小就对党和国家无限热爱,可是我做梦也没想到,一个曾为祖国国防事业和改革开放事业做出贡献的人,会因一笔23万元的工程款纠纷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投诉无门。
天理何在?
王法何在?
良心何在?
人性何在?
可笑的一个现实是,偷工减料为我造成巨大损失的施工方,涉嫌收受贿赂枉法判决导致我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损失数千万的法官们,至今逍遥法外,依然披着“正义”的外衣行风作恶。而我这个受害者,在沦落为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后,还被送进了牢房。
中央多次强调,依法保护退役老兵和民营企业主合法权益,我恳请有关部门为我伸冤,还我公道,还法律尊严,并将违法和执法犯法者绳之以法,让该得到惩罚的人受到法律严惩,还人间公道。
如果法律都不能悄无声息地保护那些饱受苦难的受害者,如果正义之光都不能敛声息语地普照那些为自身的权益而抗争的良人,如果法之威严都能被那些心存恶念的人渣所肆意亵渎,那么这个世界,还会有真正的阳光吗?
尊敬的上级有关部门和广大网民们,请大家关注我的遭遇。
求助人:文德军
2021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