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同时发生的两个标志性事件。
中国新闻网报道,10月23日,中国首艘万吨级海事巡逻船“海巡09”轮在广州南沙列编,加入中国海事执法序列。据介绍,这艘船于2019年5月开工建造,总长165米,型宽20.6米,型深9.5米,满载排水量1.3万吨,续航能力不低于1万海里,最大航速25节,航区为远海,自持力90天,能抗12级风,配备智能机舱系统、智能执法水炮系统、救助艇、光电跟踪取证系统等,可搭载多型直升机。
全国人大网站消息,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党陆地国界法》颁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法总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神圣不可侵犯。国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维护领土主权和陆地国界安全,防范和打击任何损害领土主权和破坏陆地国界的行为。”第七条规定:“在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有关军事机关组织、指导、协调陆地国界及边境防卫管控、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边防合作及相关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各自任务分工,警戒守卫陆地国界、抵御武装侵略、处置陆地国界及边境重大突发事件和恐怖活动,会同或协助地方有关部门防范、制止和打击非法越界,保卫陆地国界及边境的安全稳定。”本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在边境开展边防执勤、管控,组织演训和勘察等行动,坚决防范、制止和打击入侵、蚕食、渗透、挑衅等行为,守卫陆地国界,维护边境安全稳定。”
我认为,这两件事同时发生,绝非偶然,而是战略性协同,目的都是宣示中国人民捍卫领土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坚定信心、强大能力。
由万吨级海巡船入列,不能不联想起1月22日颁布、2月1日即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这部法出台后,我立即撰写了一篇评论,题目是“《致敬〈海警法〉》”,提出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三大亮点,即明确海警部队捍卫国家主权的崇高职责;明确海上安全保卫手段;明确可以使用武器的条件。这是一部海洋主体法,同时也是海洋权益宣示法。这部法为捍卫我国海洋主权和蓝色国土安全提供了尚方宝剑。但是,光有剑显然不够,还必须有善于舞剑之士、舞剑之能,打造一支海上执法部队,无疑就成为出台《海警法》之后的重中之重。万吨级海巡船入列,毫无疑问是加强海上执法、维权力量的标志性事件。至此,中国已经拥有三艘万吨级海上执法力量,只不过前两艘叫海警船、这一艘叫海巡船,两艘在近海,一艘在远海,都是捍卫中国领海主权的利器。
同日颁布《陆地国界法》,弥补了捍卫我国领土主权的又一法律短板。毋庸置疑,中国党、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力量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是坚定的,是坚持“寸土必争、寸土不让”的;但此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当某个国家针对我国采取渗透、蚕食、挑衅、非法越界甚至入侵时,我国应该如何使用力量、用到多大程度,无法可依、难以挥洒。在这种形势下,《陆地国界法》明确了捍卫主权的领导者、力量主体和权力义务以及必须处置的几种损害我国主权利益的行为,就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捍卫领土主权和陆地国界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关条款尽管还有点粗,但是,母法有了,细节完全可以通过制定条例的方式加以明确。有了完整的陆地国界法律体系,就能够使捍卫陆地国界成为法律行动,有关方面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严厉打击任何损害我国领土主权和陆地边界的强盗行径,让中国国界完全彻底成为不可冒犯的带电的高压线。
同中国与有关国家“结伴”一样,中国出台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法律、加强武装力量建设,不针对任何具体国家,谁敢以身试法,就针对谁,而不管这个国家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是邻国还是域外。但是,我认为有必要提醒,印度要当心了,不要再玩耗子斗猫的游戏。中国陆地国界比邻许多个国家,目前与中国存在陆地边界争议且不断挑衅中国的,唯有印度。这两年来,印度的表现一是嚣张,二是猥琐,令人不齿。它对中国采取的就是非法越界、渗透、蚕食、挑衅等恶劣形式,也都是《陆地国界法》明确要制止、打击的形式。这说明什么?说明红线已经划出来了,印度再这么顽劣,就不单纯是挑衅,而是触犯中国法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就必须做出强硬反应了。因为,这是他们的法定权力,也是崇高责任!必须履行。
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神圣不可缺乏,这就是万吨级海巡船入列与《陆地国界法》出台同日发生所释放的明确和强烈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