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五周年,取得哪些工作进展?

发布时间 :2021-11-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服务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2021年10月28日下午,第五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环境司法研讨会在上海市崇明区召开。本次研讨会指导单位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支持单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由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崇明法院)、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共同承办。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上海市崇明区委书记李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刘小飞,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晓君,上海市崇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朝晖,上海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研究部主任吴以扬,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杰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徐慧泉出席会议。开幕式由上海崇明法院党组书记竺常贇主持。


会上,来自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法官和检察官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齐聚一堂,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我国环境司法的发展”“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司法适用”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上海市崇明区相关委办局和各乡镇的负责人,上海崇明法院相关干警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媒体记者等150余人参加会议。




开幕式上,上海崇明法院发布了《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2016年7月至2021年6月)》(以下简称白皮书)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环境司法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

自2016年6月上海崇明法院在上海法院系统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环境资源案件收案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3163件,审结3139件。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中,案件类型较为广泛多样,其中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占比最高,达到88.97%。此外,在审理的53件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非法狩猎犯罪案件占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结案数的九成以上。与此同时,受理的环资案件还呈现出专业技术强、受理案件范围不断拓宽和社会影响较大等特点。



五年来,上海崇明法院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时俱进,在“贯彻‘两山’理念,积极服务大局”“探索机制创新,促进专业审判”“培养专家法官,提升审判能力”“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审判质效”“推进协作联动,实现多元共治”“加大司法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创新工作举措,提增环资亮点”“加强司法研讨,总结探索经验”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高效服务生态绿色发展,努力打造具有崇明特色的司法服务品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个领域,内容涵盖了水、土地、林业、野生动物、水产品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类型包括私益诉讼、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上海崇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牢固树立环境资源审判新理念,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新规律,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积极回应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司法需求,对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对提高社会公众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意识具有良好的教育引领作用。



开幕式上,上海崇明法院与上海市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顾晓君和龚朝晖为“驻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法官工作室”揭牌。该法官工作室的设立,旨在进一步下沉司法资源、加强部门间合作、创新纠纷解决机制,为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注入更大的司法动力。




李政在讲话中表示,崇明将坚决扛起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政治责任,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生态文明司法实践,进一步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效能,全力维护崇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体系总体安全,为积极践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造良好司法环境。上海崇明法院要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审判体制机制,努力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晓云对上海崇明法院五年来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上海工作大局,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环境司法研讨会的召开,集中展示世界级生态岛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绿色发展成效,有力推动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与生态保护司法实践的融合发展。希望上海崇明法院认真吸纳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更好地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为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文字:何瑞鹏

摄影:王嘉楠

责任编辑 | 奚晓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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