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勒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收到一封来自某监狱的信件,拆开一看,竟是被经侦大队打击处理而正在服刑的姚某(化名)书写的改造汇报信。
图片
姚某在信中写到,“回想曾经,我为了一己私利,失去了做人的底线与原则,不惜触碰法律红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从高处跌落的滋味是绝望的、痛苦的……在改造两年多里,我时时刻刻都能感觉到有一双手在推着我、拉着我,对我不抛弃、不放弃,督促着我坚持努力重塑一个全新的自己……”姚某对其所犯下错误感到十分后悔,并对公安民警的教育挽救表达了深切感谢。
图片
图片
原来,姚某在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用40余台POS机刷卡套现从中获利。
图片
直至案发,姚某累计套现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个人获利40余万元,因出借和个人挥霍最终导致被其刷用的20余万元无法偿还。通过民警的耐心教育引导,姚某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图片
来源:弥勒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