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H-2022-FW-001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
投资金额:70.0万元
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2022-FW-00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人民币)/季度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甲方根据服务情况下季度可延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
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有固定的供货源、独立冷库及配送专用车(冷链)并带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2 月15日至2022年2月21 日,每天上午8:30至12: 0 0,下午14:30至17: 0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 2 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2年 2 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 权委托书”原件;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原件;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原件;
提供“具有固定的供货源”的声明函;
提供近一年(2021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社保(以银行入账单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提供独立冷库及配送专用车(冷链)证明材料;
供应商所提供的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报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如有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取
消其投标资格。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的复印件胶装成册2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
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