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省厅启动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评价

发布时间 :2022-03-04

​​近日,省厅出台《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2022年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细则,全面启动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评价。

《办法》共15条,明确了评价范围、评价原则、评价周期、评价方式、等级划分、结果运用等事项。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由厅安委会负责组织,厅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实施。

《办法》规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评价内容主要围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强化管理服务平台运用、强化安全基础保障、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六个方面,实行千分制。厅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评价内容主要围绕履行“一岗双责”安全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监管两个方面,实行百分制。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办法》指出,依托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系统,采取线上评价为主、其他方式为辅开展评价计分工作,对各地各部门上传的工作情况实行动态全过程、全时段评价,每月形成并公布一次评价结果与排名情况。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或发生重大事故险情等,实行一票否决。

《办法》明确,评价等级将作为平安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评价“优秀”等级的单位,将在推荐交流发言、先进单位、试点单位、表彰奖励、资金安排以及政策支持等方面优先考虑。对评价“不合格”等级的,不得作为行业先进单位、试点单位及表彰奖励等推荐对象,其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各类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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