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巴基斯坦山达克光储柴购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1101001TFM000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巴基斯坦山达克光储柴购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购电资金来源为中冶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采购专项资金。,招
标人为中冶集团铜锌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发电设施:光伏储能,以及供电方认为有必要作为补充的柴油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巴基斯坦山达克光储柴购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巴基斯坦山达克光储柴购电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必须从招标人处购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主营业务为能源电力的中国国有控股企业,在巴基斯坦设立有能源电力行业子公司,熟悉
巴基斯坦电力行业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在巴基斯坦有投资、建设或运营电力项目的相关经验;
3具备中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拥有中国
电力业务许可证,同时其在巴基斯坦注册的子企业拥有巴基斯坦设计建设运营电力项目的相
关资质:
4总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美元,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5近五年完成过大型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量不低于100MW)的投资或建设运营,并且已有
投资或建设运营单个能源电力项目(火电、核电除外)规模不低于5亿美元;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集团多家子企业参与投标只接受获得集团唯一授权的子企业投标;
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3月24日09时30分到2022年03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6日10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编号:201401-2022-MCCTZB01
一.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巴基斯坦山达克光储柴购电项目:
1.2招标人:中冶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简介
招标人租赁经营位于巴基斯坦俾路支省查盖地区的山达克铜金矿项目(以下简称“山达克项
目或项目”),为采矿、选矿及冶炼全流程联合生产矿山企业,执行365天×24小时连续生
产作业制度。项目自2002年开始运营以来生产系统和生活用电一直采取自有重油机组发电,
为6.3kV孤网供电,单个设备最大负荷为2600kW电机,大功率设备的启动和故障以及电铲
设备作业等具备较强的冲击性和波动特性。
2.2地理、气候、交通状况及语言
山达克铜金矿坐落于地理位置东经61°31’46”、北纬29°16’46”,海拔标高950~
1000m。西邻伊朗,北邻阿富汗。
该地区属半沙漠、戈壁地带,地势平缓,属亚热带沙漠气候,干旱少雨,年平均降雨量为70mm,
绝对最高温度49℃,最低温度为-9℃,平均风速为2~5.5m/s,地区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地
震设防烈度相当于中国标准7度。
该地区人烟稀少,坦,有国家铁路通过。该镇距省会奎塔670km,距港口城市卡拉奇1540km。矿区以公路运输
为主。
该项目所在地官方语言为英语,地方语言为乌尔都语;由于是中方经营管理该项目,所以也
可以部分使用汉语。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山达克项目供电服务,供电方需为招标人提供全年365天绿色、安全、持续、
稳定、可靠供电。
四.合同期及技术要求
4.1合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37年10月31日截止。
4.2技术要求:
(1)发电设施:光伏储能,以及供电方认为有必要作为补充的柴油发电机组:
(2)供电期限:自供电开始之日起至2037年10月31日截止;
(3)供电要求:光储供电不低于总供电量的35%:
(4)发电设施建设开始:不晚于2022年12月01日;
(5)供电开始:不晚于2023年10月01日;
(6)招标人最低用电量(照付不议电量):1.70亿kW·h:
(7)投标人保底供电量:1.95亿kW·h:
(8)单日供电量和供电负荷峰值:65万kW·h和30MW:
(9)计量:采取公平合理的方式计量招标人实际用电量(供电方将电力输送到购电方网络
节点处的实际电量)。
五.商务要求
5.1发电设施设计及建设运营供电方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书
由供电方自行建设运营发电设施。供电方根据需要自行安排现场踏勘和调研;
5.2建设运营资金来源:供电方自行筹措;
5.3履约担保供电方向招标人提供由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金额为500万美元的不可撤
销的履约保函,或供电方向招标人提供500万美元的履约保证金;
5.4土地使用权供电方需自行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招标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以保证
发电设施的建设及运营均处于供电方具有合法使用权以及安全保障的土地范围之内;
5.5保险:供电方应自行购买必要的保险;
5.6电费支付:月度结算,结算币种为美元或卢比;
5.7电价光储柴综合电价,单位为美分/kW·h(对应巴基斯坦公示重油平均价格为600美
元/吨时的含税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巴基斯坦公示重油平均价格:指在巴基斯坦石油
公司网站(https://psopk.com/en/product-and-services/product-prices/pol)每月高硫
重油High Sulphur Furnace Oi1(HSFO)公示价格的平均值,单位为美元(按巴基斯坦卢比
与美元的折算汇率);
5.8税费供电方自行承担其建设运营发电设施所应缴纳的在巴基斯坦及其他国家的所有税
费;
5.9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适用巴基斯坦法律,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
5.10投标有效期:60天。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116973305
邮 箱:libuo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