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位于河北省的东北部,渤海之滨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所储藏的矿产资源被掠夺性野蛮开采
秦皇岛位于河北省的东北部,渤海之滨,人称“中国的夏都”,其下辖的卢龙县具有3500多年历史,商朝时曾是孤竹国的国都,境内以明长城为代表的古迹众多,山川壮美,河水逶迤,风景秀丽。但如今县城北部的绿水青山却百孔千疮,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所储藏的矿产资源被掠夺性野蛮开采,文物遭难,百姓遭殃,环境破坏怵目惊心!
(一)长期违法越界开采,生态破坏严重
河北省秦皇岛市曾印发《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全市露天矿山规范开采、集约开采和绿色开采,对露天矿山及企业实行减量化管理,并彻底治理露天矿山无证开采、乱采乱挖等违法违规行为。但卢龙县对各个采石场采矿权地域边界继续扩大的申请予以审批;对越界开采不闻不问、听之任之;问题最严重的刘家营乡甚至采取“抓了放,放了抓,边抓边放有钱花”的方法,纵容违法,鼓励违法!
(二)生态修复缺失
2019年,自然资源部制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明确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同年,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明确要求各地应依法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并保证整治工作在2020年顺利完成。
但卢龙县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的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原则,矿区只开采,不治理,开采平台全部没有覆土植绿。垂直采掘面未实施边坡挂网修复;采矿区域未按要求覆土和种植。卢龙县采石场环境恢复方案成为“绣花枕”,这其中除了企业对环境修复敷衍了事、规避成本之外,县、乡政府和职能部门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更是重要原因!
(三)粉尘污染严重,村民苦不堪言
依据《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第五点要求“强制推行露天开采环保作业,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基本解决露天矿山扬尘问题。”但卢龙县采石场矿区地面未硬化,未安装集尘和除尘设施,也未设置任何喷淋降尘装备。石料破碎工序无粉尘收集设施,场地积尘严重。装卸环节无扬尘污染治理设施,大量石料随意堆积,货车运输尘土飞扬,严重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产生活。
(四)林地被破坏
越界开采区域和排土场占地原为林地,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矿山企业大多涉嫌滥砍滥伐。同时,废石依山倾倒,破坏大量植被。
(五)运输车超载导致公路严重破损
采石场绝大部分石料运输车未按规定装载严重超限,超出路面的承重能力,三抚公路道路严重破损。蛇刘线道路崎岖不平、沟壑纵横!
(六)开采方式粗放,生态破坏严重
卢龙县采石场严重违反了《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阶梯型开采,而是长期野蛮开采,对矿山“开膛破肚”不分层垂直剥离,“一面墙”式违规开采。一些开采面垂直落差甚至达上百米,造成山体严重受损,生态破坏严重,复垦难度极大,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突出。
(七)长城遭到破坏
卢龙县明长城“保护范围以基础外缘为基线,两侧外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外缘为基线外扩100米”。但卢龙县贴近长城修建矿区道路,长城保护牌与被破坏殆尽的长城形成鲜明对比!
(八) 生态破坏的背后是多么的不堪!
2021年6月份,卢龙县出台了《卢龙县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其宣传新闻稿中写到:“目前,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后续复垦复绿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但仅仅从上述披露的几处矿山存在的问题来看,请问卢龙县委县政府,该实施方案完成了?这就是检查的结果?复垦在哪里?复绿又在何处?综合治理的成效在哪里?这绝不是工作作风的问题吧?恐怕背后映射的问题更加触目惊心。
从“秦岭违建别墅”和“青海木里矿区”这两起生态破坏事件中可窥见出:生态破坏的背后必伴随着腐败,这已经形成了一条铁律!
据矿山集中的刘家营乡矿主反映,原乡长刘猛自2015年以来,以女儿上学、生儿子、父亲死亡、搬家以及过年过节等各种名义,向辖区包括13家(有证8家)非煤矿山在内的所有企业下通知,公然索要礼金。每次礼金的标准定为大企业5万元,小企业3万元。仅搬家一件事情,在属地泉水渔庄(原刘家大院)摆宴席一桌就收受矿主礼金50余万元,饭店也为其待客免了单。多年来,刘猛从刘家营乡敛走了巨额钱财,而且边腐边升,现任石门镇党委书记,其中奥妙就是以绿水青山换来了他的金山银山,再以金山银山为其仕途铺宽了一条坦途!
卢龙县现有采矿业企业183家,采矿业是第一大支柱产业。但时至今日,县委县政府对辖区内长期存在的触目惊心的盗采、滥采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视而不见、熟视无睹,对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漠然视之,这绝不是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就能解释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