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至年底,这些税免了!

发布时间 :2022-03-25

​​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24日发布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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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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