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首都环线高速承德至平谷段电力拆迁施工招标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

发布时间 :2022-03-26

​​公告—首都环线高速承德至平谷段电力拆迁施工招标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20324_147151826287821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首都环线高速承德至平谷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8]503号文批准建设,首都环线高速承德至平谷段电力拆迁施工项目(兴隆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京冀建设开发(河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2.2项目规模及内容: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采用PPP模式,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总金额为146.082亿元。本项目路线起自兴隆县长深高速公路(G25)李家营,完全利用既有李家营互通立交改建,增设承德-平谷方向匝道,向西南跨越柳河,经北营房村北、在小跳沟村西设北营房互通,经鹰手营子矿区北,荒地沟村北,在大鹿圈1号隧道与京沈客专交叉,继续向南在拨东村北布设平安堡互通,沿方框子沟继续
向南,在梨树沟村北设置雾灵山互通和雾灵山服务区,经后苇塘村转向西南在兴隆县城西大苇塘村附近布设兴隆西互通,继续向南在南火道隧道口再次下穿京沈客专,向南经章泉沟在雨淋川村西设置青松岭互通,通过杨家窝铺特长隧道至水厂沟,沿水厂沟向南在兴隆县陡子峪乡水厂村南的冀京界下穿长城遗迹与承平高速北京段顺接,主线路线全长59.176公里。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4月15日。10KV及以下的工程需在2022年6月30日前竣工;35KV工程需在2022年10月31日前竣工;110KV工程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220KV工程需在2023年9月30日前竣工。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承平高速兴隆段主线和连接线的全部电力线路改迁,共涉及138处,其中220-380v线路45处,6-10KV线路77处,35KV线路8处,110KV线路6处,220KV线路2处,详情见设计文件。
2.6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二级(或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2021年度(或2020年度)流动资产比流动负债大于1;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220KV(或以上)电力迁改式新建施工业绩。
3.3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情况的,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9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下述简装成册的投标登记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进行登记: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登记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全本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登记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 后不退。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3日9时30分。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源
手机:135 0118 4452
邮箱:huacheng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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