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关于年产30万辆电动二轮、三轮车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4-30

​​[资讯]=关于年产30万辆电动二轮、三轮车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KJ2022-G2-2022012 
招标人:广西贵港市福帅电动车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737.77万元
年产30万辆电动二轮、三轮车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30万辆电动二轮、三轮车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年产30万辆电动二轮、三轮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港北发改投资〔2021〕163号)、《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年产30万辆电动二轮、三轮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北发改投资〔2021〕247号)、《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年产30万辆电动二轮、三轮车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港北发改投资〔2022〕48号、项目代码为2109-450802-04-01-861069)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贵港市福帅电动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七路与西二路西侧规划路交汇处东北角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1#、2#仓库,总建筑面积为2322.71平方米,其中1#仓库建筑面积1172.40平方米,2#仓库建筑面积为1150.31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电气、消防、停车场、绿化等室外基础配设施。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7377685.84元(其中设计费5808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319605.84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36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概算确定的
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 工程、钢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道路及硬化工程等)、 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且经过发包人同意;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工程类 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二 级以上(含 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2 年 4 月 28 日 00 时 00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5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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