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新书了,第十七本,书名叫作《借我春风如少年》。
今晚北京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大雨,漫山遍野的雨声,像一部悬疑电影的开场。
若是中学时见到这样规模的雨,必然会欢呼雀跃吧。中学因地势的问题,加之排水系统糟糕,但凡暴雨,必定涨水,从围墙外看操场像是一片汪洋。起初还要求师生克服困难,再大的雨也不停课,但从校门口去教学楼得坐皮划艇,也有运气好的能蹭到卡车。我曾经便是那幸运儿,挤上卡车先行一步到了教学楼,伏在四楼栏杆看着一艘艘皮划艇从校门口漂到楼下,其中一艘漏了气,漂到一半,船上的几位同学进退两难,众目睽睽之下跌入水中,狼狈不堪。那魔幻的场景,算是九十年代的赛博朋克了吧。
后来学校没辙了,遇到暴雨便直接宣布停课。前几年在电视上看见仍在报道此事,网友戏称“海上教学楼”,熟悉的画面历历在目,看来这些年过去,母校的排水问题一直并未得以解决。
雨没有停的意思。
不出所料,写完这本书,死去的记忆总会在某一刻攻击我,瞬间将我拖入这无比壮阔的旋涡。
01
和很多写作者一样,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什么是文学。
小学一年级时,学校担心小孩子回家不安全,会按照不同的方位组织几个路队,同学们结伴而行,住得最远的是路队长,每个到家的同学要跟路队长报告。我家住得最远,所以,我成了路队长。
为了不让大家觉得无聊,回家路上我给他们讲故事。
最初,我讲的是小人书上看来的故事,比如《小蛋壳历险记》、《神勇小白鼠》、《佐罗》之类,我讲得绘声绘色,曲折离奇,他们听得也很认真。有些同学为了听故事,不肯回家,陪着我走很远,再自己折返回去。
一个学期之后,发现我的阅读量完全满足不了讲故事的频次,又不能重复讲,只好即兴编新的故事。意外的是,我编的故事比小人书上的更受欢迎。每天,在校门口集合出发前,他们问我今天讲什么,我随口说一个开头,比如“今天讲丽江雪山上的一只圣猿,它守护着一个封印,封印封住的那个山洞,便是魔界通往人间的大门”,或者“有一个地下组织叫作风战士,他们住在几千米深的地下城,用照明灯当太阳”……然后,大家凑过来,我便开始了。没有准备,没有腹稿,就这么突如其来地开始,一个个完整的故事脱口而出。
讲故事对我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却因此成为了被需要的人,我乐在其中。
我的童年,阳光普照。
小朋友们渐渐长大,路队便解散了。
我们都学会了骑自行车,骑着它去往各自的未来。
我和张梦石初中起便是同学,住得近,是一起骑车回家的搭档。我们最大的乐趣便是放学后挤在校门口的路边摊吃炸香蕉,裹了面糊的香蕉,炸得酥皮焦脆,咬下去软糯甘美,满足得不得了。
但那时总被老师灌输:放学后不按时回家吃饭、逗留在校门口吃路边摊的,都不是什么好学生,与打游戏和去歌舞厅同罪。所以每次吃炸串,我都背朝大路,怕被看见。
尤其怕被我的表哥张澜看见。他跟我同校,高我一届,挺拔英武,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宇,戴大红花的照片经常被贴在橱窗里展览,是大家眼里名副其实的学习标兵,绝不会像我们一样——吃着地沟油炸的香蕉,捱到最后一秒钟才去上晚自习,上课不听讲,戴着耳机听歌,有时还不小心唱出来。
有一天,我正吃着,迎面撞见他,如沐春风的模样。
他朝我打了个招呼:“嗨,炸香蕉很好吃吗?”
我尴尬地点点头,像个偷粮食被抓的耗子。明明是热情洋溢的问候,却听出嘲讽的意味——炸香蕉,就是给我们这些无药可救的学生吃的!他笑了笑,然后离开了。那笑容,充满了优越感!就像一记教鞭,狠狠地抽在我脸上。
我讨厌他气宇轩昂完美无缺高高在上的样子!
“炸香蕉惹谁了?”张梦石不屑地问。
“他懂什么,”刚出锅的香蕉烫舌头,我哈着气,含糊不清地说,“如果可以每天这么吃,活到十八岁我就满足了。”
吃货名言:众生皆苦,不如吃饱了再受罪。
三餐一宿,做不完的作业,时光慢得像上坡时载满旧书的板车。
女同学们玩一种叫作“命运纸牌”的游戏,抽到的数字就是你生命的上限。这个纸牌一定是有bug的,因为她们每个人都超过了一百岁。有一天,她们把牌伸了过来,说服我参与这个游戏。推脱不开,便抽了一张。她们凑过来要看我的牌,我慌乱地把那张印着骷髅头的牌从窗口扔了出去,说:“没意思,太假了。”
抽中的那张,赫然写着:18。
有个嘴欠的女生嚷嚷道:“喂,扔牌会兑现的哦!”
我没有理会,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地回家吃饭。下午回到学校,上课铃响起,我打开课桌,那张明明被扔掉的牌竟然躺在里面,刺眼的“18”像个阴森的笑脸。我慌乱地看向那几个女生,她们神情淡定,事不关己的模样,并不像装出来的。
老师进来,值日生喊:“起立!”
就我一个人没站起来,傻子一样愣在那里。
我讨厌迷信,但那张纸牌却像一根钉子,牢牢钉在我心里。
之后的许多天,死神降临的画面反复出现在我的梦里:生日蛋糕在我吹灭蜡烛的那一刻爆炸;从天而降的花盆砸中我的天灵盖;从万米高空上跳下,降落伞故障,我摔得粉身碎骨……无数次惊醒。
我开始留意电视报道里那些夭折的年轻人,意识到死亡不仅仅只跟老人有关。十二岁的我,竟然多愁善感地倒数起往后余生来。
小心翼翼地把命运纸牌藏在我家墙角的缝隙里,不敢扔了。
惶惶不可终日。
问自己,如果十八岁的生日真是我的末日,那我来人间走这一遭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我的墓碑,难道只配刻上——这里埋葬着一个爱吃炸香蕉的人?
决心要搞点事情,让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我来过的痕迹。但是,复制张澜的优秀太难了,优等生的人设我hold不住,所以只能曲线救国,做个特立独行的人。然而……在我们那个小镇,晚自习后去路边KTV唱唱歌已是大逆不道了。两点一线的生活,被大人们的眼睛牢牢盯着,如同“楚门的世界”,根本掀不起什么波澜。
一个平淡无奇的傍晚,我骑着自行车在街上晃悠,看见了一群小学生放学回家,他们像我们当年那样排了路队。
我停下车看向他们,他们彼此没有交谈,规规矩矩,径直向前。
命运的齿轮在此刻转动起来。
我突然想起,我是天才路队长啊!虽然路队已经解散,为什么不把我想讲的故事写下来呢?万一命运纸牌真的兑现,好歹留下这些文字替我千秋万代地活着啊。
说干就干!
因为迷金庸,我开始在一个软皮本上写武侠小说,班上同学传阅,都盼着我更新,我再度成为被需要的人。我还给他们分配了角色和绝技,有详细的人物小传和角色出演表,说若有一天拍成了电视剧就找他们来演。我分给同桌张丹某个门派的掌门人,武艺超群,个性讨喜,而张梦石的角色不够出彩,戏份也比张丹少,只是个配角,让她难过了好一阵子。原来现在的争番位,从我们那个年代便开始了。
后来,大家争相阅读太过热情,好事者传到了班主任那里,她没收了我的小说,当着大家的面将软皮本撕成白花花的碎片,教室里鸦雀无声。
“垃圾!”
她这样评判我写作的行为。
所幸我在班上拥趸众多,大家并不会因此嘲讽我,反而一个劲催更,追问后面的剧情。但我却赌气说,不写了。谁愿意做个垃圾?心有不甘,又不敢明着反抗霸权,唯一的抗争只能是封笔。
还没来得及华山论剑,就草草退出了江湖。
02
软皮本阵亡,垂头丧气了好一阵子。
同学们——我的第一批读者——安慰我:“疯一疯,什么都好了。”
桥南新开了一家露天旱冰场,听说音乐够嗨,灯光炫酷,买门票送可乐。但因为发生过打架斗殴的事件,所以学校一直强调不许去。起初我磨磨唧唧,怕被老师知道,转而一想,都被称作垃圾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走!”
周六晚上,一群人骑着自行车呼啸前去。到了发现,乌泱泱几百人,几乎全是我们学校的。
心里踏实了,好多好多垃圾,不多我一个。
音乐声震耳欲聋。
急切地换上旱冰鞋,融入人群中。
三分钟后,我意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张澜。
学习标兵张澜惊现旱冰场!
赶紧侧身躲起来,怕被他看见,想了想,反应过来,忍不住笑了——他不也在滑嘛!
我悄悄跟在他身后,他应该是第一次滑,看起来有些笨拙,与他同来的朋友估计嫌太慢,甩开了他,留他一个人在摸索着前进。他效仿着周围的高手,但因为心急走不稳,接连摔了好几次,全然没了校园里的王者风范。好不容易坚持滑行了几步,却被一个疾驰而过的女孩撞倒。
我赶紧飞过去,停在他身边,伸出手。
他抬头见是我,憨笑着说:“我太笨了。”
我一把将他拉起来。
“你扶着栏杆,先别去中间,人多,容易慌。”我把他带到边上,教他。
心里却有几分嘚瑟,嘿,你也有今天。
他紧紧握着栏杆,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挪着,半小时不到,竟然可以慢慢滑行了。我放心地离开,转了几圈,又回到他身边。
“到底是好学生,学什么都快!”我笑着说。
“见笑了。”
“你为什么来这儿?”
他环顾四周,大大方方地回答:“他们都来了,我为什么不能来?”
“老师说的,一场两室三厅,都是社会毒瘤,听话的好学生不该来。”
“老师说的,又不一定都对。”
我还以为占了上风,却被怼得愣在原地。
他嘴角上扬,笑起来眼睛弯得像新月,然后迈开步伐,帅气地朝前方飞奔而去,却又摔了个四脚朝天。
张澜同学,有点可爱呢。
周一早读时,学生会代表张澜来我们班检查黑板报,他走路带风,似乎忘了周六晚上的狼狈,我回头瞥了他一眼,正好四目相对。刚想热情地叫他一声,但正忙着打分的他表情略显严肃,朝我挥了挥手,然后匆匆离开了。
唉,注定不是一国的,尽管我曾当过他半小时的滑冰师父。
但我记住了他的那句——老师说的不一定都对。
因为软皮本事件,我受了点内伤,看似洒脱,却从此对文学充满恐惧,总以为除了应试作文,写作本身是可耻的。但是张澜告诉我,老师说的不一定都对。在此之前,我一直被教育那是圣旨。我以为身为好学生的他,理应比我更坚定地这样认为。
我试图推翻班主任对我的定义,于是更加如饥似渴地阅读好的作品。
我看三毛,看沈从文,看雨果,在他们创造的文学世界里驰骋——在撒哈拉把一个个被遗弃的小玩意变废为宝;在碧溪边听了一夜傩送的歌声,直到太阳照在酉水河上;在十九世纪的蒙特勒依街头逃亡,为担心冉·阿让的身份被沙威识破而担惊受怕……
没有人会说,他们是垃圾。
张梦石家附近有家片源丰富的录像带出租店,周末去她家玩,我们租来了《死亡诗社》。听名字还以为是恐怖片,谁知是个和文学有关的电影。罗比威廉姆斯饰演的“船长”带着学生们撕掉了课本的序言,他教大家用自己的方式去认识诗歌,他对正值青春年少的伊桑霍克说——
我们读诗写诗,并不是因为它好玩,是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分子,而人类是充满激情的。没错,医学、法律、商业、工程,这些都是崇高的追求,足以支撑人的一生,但诗歌……美丽、浪漫、爱情……这些才是我们生活的意义。
恍然大悟。
原来,文学是我们生活的意义。
升入高一,初中的班主任被分配去管女生宿舍了,她不再拥有定义少年的权威。
那么,勇敢地去寻找生活的意义吧。
人生不是轨道,而是旷野。
作为一名擅长freestyle讲故事的天才、备受爱戴的路队长、手抄本人气小说家,绝不能一事无成地以炸香蕉爱好者的身份死在十八岁。
03
高一时,读的书越来越杂,从张爱玲到李碧华,从卡夫卡到王尔德,甚至偷偷在学校附近的文姬书园看禁忌漫画《黄龙之耳》和贾平凹的《废都》。那一年《废都》仍是禁书,里面时不时有“作者此处删除多少多少字”这样的注解,刚刚启蒙的少年窝在书店的角落里,害羞地脑补着那些失踪的文字。
于是我写得也很杂,小说、散文、诗歌……都写。在那个压抑又封闭的年代,文学成为我们抵抗无聊乏味生活的一把剑。
自然是有收获的。十四岁,《光明日报》发表了我第一篇文章。我仿佛被官方认证了,是当作家的料,从此激情万丈,一发不可收拾。
我写意识流,大段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子,生造了一些奇怪又美好的词组,比如“钢灰色的回眸”、“凤仙花般的艳丽瞳孔”、“透过啤酒瓶底看见的悲伤苍鹭”。张梦石写诗,她写“有人仰望星辰,只说银河是泪水流成,而你是人生的掷地亦作金石声……”
我们成立文学社,招募成员,聚集了一帮意气风发的写作者,课余开笔会读诗,周末浩浩荡荡一行人去花岩溪采风。文学社每个学期出两本社刊,简陋的油印社刊迅速在校园热卖,甚至流传到了校外,“路队”的成员日益发展壮大起来。
写作,发表,被讨论,隔壁学校的读者偷偷跑来班上看我到底是谁,成为小镇少年最大的成就感。果然是,“虚荣心”使人进步。
不到一年,文学社被评为全国百强,我们去学校附近的KTV庆功。没有包厢,大厅里点一首歌一块钱,指导老师豪气地大手一挥,尽管唱,我请客。
我喜欢无印良品,但其他人不好意思唱,张梦石又唱不了男生key,只能我一个人唱《掌心》,唱完光良唱品冠,累得半死。
有了热爱的事,更加害怕轻易的死去。
再也不敢说什么活到十八岁就满足的蠢话了,活着多好。我一个天才,光芒万丈,就应该在自己的王国里万寿无疆。
学校艺术节,因为文学社的成功,我领了一个艺术创作奖,昂首阔步地上台,颁奖的正是学生会代表张澜。我冲他做了个鬼脸,潜台词是——看吧,我终于和你站在一起了!
他憋住笑,把奖状给我,像个大人那样拍了拍我的肩。
哼!
别装,我可见过你去桥南滑旱冰,滑得还很菜!
其实我最不甘心的是,旱冰场之后,我们依然没有机会成为关系亲密的兄弟。因为大多数时间里,他仍是那副讨厌的气宇轩昂完美无缺高高在上的样子,让我敬而远之。
不管怎么样,我另辟蹊径,虽然用了几年的时间,但总算能跟他比肩了!
颁奖结束,是文艺汇演。
张澜表演最后一个节目,他享有唯一独唱的殊荣。他自信地走上舞台,演唱了《就让世界多一颗心》,气氛热烈,校领导们啧啧称赞。他啊,简直就是我们学校的吉祥物。
艺术节在一片掌声中结束。
我从大礼堂走出来,小声哼着张澜唱的这首歌:寂寞的鸵鸟,总是一个人奔跑……
没想到他居然走在我身后。
“还行吗?”他上前几步,和我并肩。
“还行吧,”我有些惊喜于他的主动和热情,想学着奉承两句,话到嘴边却不知怎么成了言不由衷的不屑,我僵硬地摆出一副孤傲的姿态,“歌词太土了,什么孤独的飞鹰总是愈冷愈高,听得凉飕飕。”
“我看见你放肆鼓掌,手都拍肿了吧。”他笑眯眯,也不生气。
他到底哪来的优越感!
“当然要鼓掌,我是文艺积极分子!”
“加油,积极分子!”
老师喊他的名字,他又像个大人那样拍了拍我的肩,跑开了。
张澜!
我发誓一定要成为比你厉害的人!
04
高二时,发表文章无数,拿了一堆奖,眼看就要取代张澜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然而,好景不长。
文学社新出的刊物上刊登了我的一篇名为《哭泣的骆驼》的小说,文中虚构了一名化学老师,我形容他“不苟言笑,像一个门神”,仅此而已。隔壁理科班以严厉著称的化学老师王德勇对号入座,认为我借文影射,大发雷霆,他把我叫去办公室,一顿劈头盖脸的训斥,拍桌怒吼,各种脏字频出,还辱骂了我的父母。我害怕得发抖,却也不敢离席,一字不落地听完了他对我的侮辱。
走出办公室,门口围了很多人,我逃课回了家。家里人问起来,我支支吾吾地搪塞过去。但我执拗地不肯去上学,他们觉得不对劲,追问再三,终于绷不住大哭一场。
再一次对文学产生了恐惧,或许这真是一件可耻的事。
父母从政,年轻时曾是我母校的教师,校领导都是他们的老同事,处理方式自然是息事宁人。他们再三强调,高考是头等大事,写作不论对错,都应当适时地放一放了。我表示同意。商量之后,我打了电话给文学社的指导老师,决定辞去社长的职务。中学时代拥有这样一段经历,尽管没有体面谢幕,但也无怨无悔了。
缴械投降吧。
挂了电话蒙头睡觉。
少年的一切都很简单,天大的事,睡一觉醒来就是一片新天新地。
却全然不知此时学校正经历着一场史无前例的波澜——平日里社恐的张梦石率领各年级的文学社骨干,李璠、段英、文明、吴洁勤、彭晋俊……这些现在想起来仍然熠熠生辉的面孔,他们联合起来,从初一到高三,征集了百余名社员的签名,上书校领导表示抗议,要求王德勇老师道歉,否则就解散文学社。
抗争的激情一旦被点燃,便迅速演变成这所学校前所未有的惊涛骇浪。
我调整好心情回了学校,得知此事目瞪口呆。
背后站着这么多人,有什么理由退缩?一刹那热血上头,他妈的,反正活不到十八岁,怕什么!我激动地冲去学校广播站,反锁了机房的门,对着话筒感谢全体社员,大声宣读着那一百多个有情有义的名字,热泪盈眶。
我的声音在校园上空飞扬,那是我中学时做过最燃的一件事。
下午放学,张澜突然来教室找我。
有点紧张。
我猜他是来责备我的——不应该火上浇油,配合这一场野孩子们的闹剧。
这时他已经高三,中学六年,橱窗里他戴大红花的照片始终没撤下来过。我一直幼稚地把他当成假想的对手,可恨的是,对方却从来没有这样认为。这场比赛,从一开始就是我的一厢情愿。
文学社风波尚未平息,我本就有些心虚。更何况他长我一岁,又高一年级,毕竟有些兄长的权威。一见到他,反叛的热血立马消失殆尽。
威风耍够了,做好挨训的准备。
结果,他却说:“走,吃炸串去,我请客!”
啊?
优等生张澜,居然要下凡请我吃地沟油炸串!不敢相信!
犹豫地跟着他走到校门口,始终和他保持着距离,看着眼前他的背影,这个人,真是让我又讨厌又崇拜又敬畏又想要接近。
我点了炸香蕉,他看了我一眼,问:“炸香蕉很好吃吗?”
又是这一句,跟几年前相同的嘲讽。
我有点脾气了,亏我当初还教你滑旱冰呢!正要辩驳,他却把一串裹满辣酱的蓑衣干子递给我,说:“这个也不错哦!”
我接过,咬了一口,外酥里嫩,辣汁喷薄而出,简直销魂!居然比炸香蕉更好吃!
“你怎么知道的!”我感叹道。
“我吃过啊,”他笑着说,见我不可思议的神情,又补了一句,“只许你吃吗?我也偷偷吃呢!”
我们俩大笑。
转过身来,再也不用背朝大路了。
他没做铺垫,看似轻松随意地提起了那篇让我蒙冤的《哭泣的骆驼》:“小说里的化学老师,就是王德勇吧?”
“别胡说,这只是创作。”
“他教过我,他就是个门神。”
“哈哈哈哈哈哈!”
我笑得肚子痛。
“别怕,我挺你。看你的文章,是我这几年最大的乐趣。”
他认真地说,表情略有些严肃,仿佛一句郑重其事的承诺。
我看见他的眼睛里有星星。
晚自习时,校长专程找到我。我们俩一起绕着学校走了几圈,他耐心地宽慰了我很久。我说,被骂几句算不得什么大事,但我希望他向我道歉。校长有些为难地告诉我,王老师干不了几年就要退休了,一把年纪,让他道歉,怕是比较难。
毕竟是个孩子。况且,台阶就在眼前,不下就尴尬了。我思索再三,跟校长说,我不追究了,但我有一个条件。
一百个社员给我的豹子胆,让我与校长做了一个交易。
第二天的文学社大会,我上台发言,正式宣布:学校批准社刊从一学期两本,改为一个月出一本,并将走出校门,正式接受兄弟学校的订阅。
我得到了中学时最热烈的一次掌声。
屠龙少年皮糙肉厚,虽然受了挫,但并未被打倒,对文学的热爱反而更强烈起来。我抽到过最糟糕的命运纸牌,那种对死亡的恐惧教会我——既然不知道会在哪一天死去,就要在有生之年做个骄傲的人。
我升入高三。张澜考上了北京的军校,学费、生活费全免,他成为最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但我没有压力,反而觉得是榜样。
收到他从北京寄来的信——
你一定要一直写。
写作是很伟大的事,因为你不会知道,你带给读者的力量有多重要。
伟大的事。
优等生说的,总不会错吧。
这个社长,我一直当到了高中毕业。
05
张澜高中毕业后,他的照片从学校橱窗撤下了,换成了我的。新的学习标兵是我,戴着大红花,笑得春风得意。我终于取代了他成为学校新的风云人物,尽管我始终做不到他那样的完美,但我凭借自己的小聪明,总能在学校的各种竞赛中名列前茅。
又逢学校艺术节,大家拱我报名表演,我也想上台唱首歌,让大家听听除了《就让世界多一颗心》以外,还有很多好听的歌。但显然我并没有做好在大家面前表演的准备,磨叽半天,最后放弃了。
无所谓,我已经实现了愿望,站在了和张澜一样的高度,这个比赛,我没有输。
高考前的某一天,我妈突然让我请假,不去晚自习了。攻坚时刻请假,多大的事?妈妈表情沉重。我问怎么了。
“张澜去世了,去送送他。”
这位少年做了多年好孩子,头一次这么任性,去了远方也不跟我们告别。
他骨子里其实是有些反叛的,学校不让滑旱冰,他偏要去,只是不知后来有没有练得更好;他喜欢唱歌,声音高亢清亮,那次在艺术节演唱东方快车的《就让世界多一颗心》,我在台下为他鼓掌,激动地跟同学炫耀,看,那是我哥;他的普通话没有南方口音,学校活动总是由他来致辞和献花;他还没谈过恋爱,但我相信他会遇见一个很好的女孩,然后踏踏实实幸福一辈子;他是单亲家庭,考上军校后松了口气,觉得可以给妈妈减轻负担。认识他的人,都相信他会拥有一个比大多数人更耀眼的未来……当然,不耀眼也没关系,平凡也行,好好的就行。
八达岭附近进行演习时突发险情,军人张澜为救战友遇难,被追认为烈士。
人生的意外向来不会提前打招呼。
他的遗体已经运回常德,晚上的告别仪式。我跟着大人们去了殡仪馆。人很多,没有机会单独跟他说两句。临走时,姨妈给了我两张他穿军装的照片,让我留着,说不要忘记张澜的样子。
我大概还没反应过来,只是茫然地、用力地点头。
初中时吃炸香蕉,曾在路边摊撞见过张澜。那时我们的关系并不密切,我以为他根本不屑跟我打交道,所以错把他的微笑当成了嘲讽。现在想想,或许他只是在暗示我,哥俩可以一起吃。
想像一身正气的他一个人偷偷吃蓑衣干子的样子,还蛮好笑的。
哈哈。
我自虐式地学习,虽然效率不高,但不能停。因为一旦停下来,我就会思考同一个问题——既然生命这么脆弱与随机,那我们活着的任务到底是什么?这个无解的疑问困扰着我,每想一次,就痛一次。
心里那根钉子还在,坚不可摧。
在无际的黑夜里颤抖,在刺骨的泥沼里挣扎。
“别怕,我挺你。”
好的,那我再坚持一下。
06
1999年,张澜去世,无印良品宣告解散,张梦石复读,我勉强考上湖南师大。草草收拾行李,出发去长沙念大学,从此常德成了故乡。
这一年,兵荒马乱。
长沙距离常德只有不到两小时的车程,这当然不是期待中的结果。可我并没有复读的勇气,这一回,低头认怂了。其实也没所谓,以前觉得考去北京多好,有个读军校的表哥罩着。现在没了这个期盼,北京长沙,大差不差。
来到陌生的城市,头一回独立生活,仓皇的进入了新的人生阶段。
首先要接受的一件事便是,我什么也不是,只是湖南师大99级五千名新生中的一个。
世界突然大了起来,我始料未及。新同学们各显神通,会扣篮,会写剧本排话剧,会在斜阳谷舞厅跳舞泡妞,会给对面楼的女生弹吉他唱朴树,会拉赞助冠名学校的羽毛球比赛……靠几篇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文章就被众星捧月的年代已经过去了。没有那一百个社员站在身后,十七岁的小镇少年,岂敢妄称天才。
于是,我藏起自己的剑,不让人知道我会写。
可惜的是,原本让人神往的中文系,却是这个学校最慵懒的地方。宿舍的兄弟都很可爱,但没人爱好写作,只有上铺买过一本错字连篇的盗版金庸。深夜座谈,大家聊着女人,聊着绩点,聊着如何在社团赚钱,唯独没有人提及文学,以及我们为何而来。
打电话到老家的复读学校,请门卫帮忙叫张梦石听电话,抱怨着我的遭遇——师大居然连校门和围墙都没有,哪里像学校,分明是一座野山。
电话那边说:“你要不来复读班的牢房看看?听你的描述,自由自在,我倒是挺向往野山的。”
她或许是在安慰我,但我根本听不进去。
我一本正经地告诉她,老子再一次封笔了。
不仅仅是封笔,我甚至放弃了任何一种表达自己的机会。
他人即地狱,我不与任何人交谈,蚊帐一拉,自成一个世界;在食堂关门前最后一个去打菜,坐在空无一人的餐桌上,看见日光灯一盏盏熄灭;学着洗冷水澡,一桶水从头顶淋下,被冻得浑身颤抖,只有这种颤抖能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逃课,从河西走到河东,然后走回来,每天一次筋疲力竭的city walk。
我一个人去录像厅看午夜场,这家只能容纳十余人的“环球大影院”平日里放的都是《山村老尸》、《霸王花》之类,这天却意外地放了《这个杀手不太冷》。人很少,除了我,只有一对情侣在暗处激吻。
屏幕上,十二岁的玛蒂达问里昂:“是人生就很悲惨,还是只是少年时如此?”
里昂说:“Always。”
看样子,这颓丧的人生,是没有尽头的了。
那一年,QQ还叫OICQ,我并不知道每个人可以拥有一个专属的账号,每次去网吧都注册一个新号。注册过几十个,每个都只用过一次。
我在OICQ的聊天室里,跟陌生人用文字倾诉我的苦恼,我说起中学时抽到的那张写着十八岁的命运纸牌,现在距离死期只有不到半年的时限了。
聊天室里,有个跟我一样大的网友说他也有相同的苦恼,推荐我看漫画《新世纪福音战士》。他说,那个主角叫碇真嗣,很像我,因为碇真嗣从十四岁开始就在想——“其实现在死了,也没什么不好。”
碇真嗣,这个名字比我的还要古怪。
于是我找来看。
我猜这个网友大概是不想我死的。因为看了之后才发现,碇真嗣并没有那么丧,他虽然常把死挂在嘴边,但其实是个救世主——他操控机器人与入侵地球的使者搏斗,在一次次九死一生中救了父亲,救了暗恋的人,甚至拯救了地球。
碇真嗣十四岁就已经是全人类的英雄,而我十四岁时发表了一篇文章就觉得自己的人生可歌可泣,那么十七岁的我,又有什么资格伤春悲秋呢?
我瞬间醍醐灌顶。还没来得及认识师大,就开始讨厌它,可我真的讨厌它吗?我讨厌的不过是那个像鸵鸟一样不肯面对平庸的自己吧。
想起了——
1997年的某一天,张澜说:“别怕,我挺你。”
活着的人,就要好好活着,不能辜负那个眼睛里有星星的人。
想要感谢那个善良的网友,却再也找不到他了,他只存在于某个只用过一次、被我遗忘的QQ号里。他再未见到我的头像亮起,想必默默为我念过经吧。
07
我来了图书馆,我要看看这个学校最会写的人,在写什么。
我找到了师大黑蚂蚁诗社自己办的刊物,比起中学时我办的油印社刊,自然是高级了不少。我一眼便看到了几年前一本旧刊里的诗,名叫《时光行》,其中有一句“时光在将谢的花枝上回望”。作者是一名学姐,是曾经的诗社社长。
奇怪了,这一句并非无法抵达的好,但在那一年的那一天,就这么突如其来地击中了我。
我把这首诗誊写下来寄给张梦石,告诉她,这位师姐让我相信这里虽然不是绿洲,但大概率也不是沙漠。
我迫不及待地去打听这个师姐的故事,才知道她已经去世好几年。
师姐是自杀的。她是师大中文系多年来的一声叹息,每一年都流传着她与恋人的奇闻轶事,关于她为何决心赴死,有太多不同的版本,孰真孰假,无人知晓。我突然对她的故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想在十八岁到来之前揭开这个谜底。
我逐一找到她当年的同学与室友,假借校报采访的名义,渐渐拼凑出她的样子——敏感,美丽,阴郁,倔强……他们都说,她的死因,或许应该去问一位学长,那是她当年的恋人。
学长就在师大读研究生,这些年离群索居,没有一个朋友。他不愿提起师姐,果断地婉拒了我,我从他的公寓告别离开时,在书桌上看见一本手工装订的册子,上面写着:时光行。
越是探索,越是共情,越是蠢蠢欲动。
我收集了师姐生前发表过的所有文章。才知道,原来她跟我一样,很喜欢一名现在不便提及名字的电台女主持。
师姐的文中提到,她一直想拨打女主持的热线,却始终没有勇气去做。在她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最需要一只手拉她一把的时候,她终于拿起了电话想要说出心中的痛苦,但女主持却在这一晚宣布离开电台,去北京求学。女主持与她的节目,从此成为那个时代湖南人心中的集体回忆。
机缘巧合,那家电台招聘主持人,不知哪来的勇气,我大胆地报了名。
面试地点在黄土岭,省电台的旧址。未做准备,读了几篇自己写的文章,被问到喜欢什么电影,我说《死亡诗社》,然后简单地介绍了一下相关的剧情,以及对我写作的影响。他们听完对视了一眼,说,挺好。
就这么当上了客座主持。
每天下课后,背着书包,坐202路公交车去黄土岭,在电台附近吃个盖饭,然后上夜班。不是正式员工,每次都必须在门口登记。上楼,看稿,直播。不用与任何人面对面交流,只用坐在那个狭小逼仄的直播间里,对着话筒自说自话。
我,竟然可以。
想象着那一年,女主持错过的那个重要的电话,会不会再打来。
十七岁,假装成熟,用文绉绉的措辞与素未谋面的听众大言不惭地聊着人生,倾听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悲剧。总觉得那些深夜的不眠人,都是师姐的化身。做不了许愿池,就做个垃圾箱吧,陪他们捱过这一晚,或许能改变他们的一些决定。
不止一次地跟听众推荐一部漫画,名叫《新世纪福音战士》,我告诉每一个人,你就是碇真嗣,就像那个只聊过一次的网友对我说的一样。
对他们,也是对自己说:人生苦短,一刻千金,我们讨厌的每一天,都是有些人永远到不了的明天。
因为张澜走后,我再也不相信什么来日方长。
有一天,我在节目中读了那篇《时光行》。我说,作者是我在师大遇见的第一位同类,可惜她并不知道我的存在。
一直不肯提起师姐的学长,听了我的节目,终于在一个晚上同意跟我聊聊他们的故事。
我们约在二里半的路边摊聊到天亮。
他告诉我,没有背叛,没有传说中的抓马剧情。师姐患有抑郁症,可那一年,没有人相信这种疾病的存在,大家把一切归咎于她的多愁善感。她热爱文学,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她的慰藉,但最终没有战胜病痛的折磨。学长背负世人的指责与猜测,直到如今。
他没有解释,只是遗憾,师姐想出诗集的梦想没有实现。
他端着水杯的手微微有些颤抖:“但我自己整理了一个她的作品集,见诗如面,就像她还活着一样。”
08
师姐不在了,但她的文字依然炽热,这是她存在过的证据,总有读过她诗作的人在用自己的方式纪念她。文学让一个人的精神得以永存,死亡似乎也因此变得不再可怕。
我又开始写了。
一篇一篇,写完藏起来,抽屉里厚厚一沓。
圣诞节前,我想去平和堂买个礼物,鼓励仍在复读班煎熬的张梦石。刚从宿舍楼走出来,在五舍广场碰见了隔壁宿舍、同系的童,我回避着他的视线,径直去公车站。
这个不识趣的社牛拦住了我。此前我们从未交流过,算不上朋友,对他的印象停留在——认识很多人,戴夸张的耳机,穿得五颜六色,人很幽默,他和我上铺是老乡,来我们宿舍串过门子,还表演了手吞拳头的绝技,让人不得不记住他。
他有种偶遇同伴的惊喜,问:“你去哪里啊?”
我支支吾吾不想回答,他连珠带炮地问:“让我猜一猜,你不会也是去平和堂买圣诞礼物吧?”
完了,被猜中了,撒不了谎了。
他好厉害!
我只好说:“是的”。
“那我们一起去!”
车到了。他并没有征求我的意见,而是把我拽上了公车。
1999年12月20日13点25分,我坐上了开往河东的立珊专线,开启了此后怀念了半生的大学时代。
我无比感谢他为我打开了这扇门,让我拥有了比任何一部青春电影都要精彩一万倍的大学生活。不敢想象,如果那一天没有他把我拉上车,往后的这些年,我还能怀念什么。
和童一起认识了更多有趣的新朋友。黄瑾是学校四星大赛笑星组的冠军,她应该是不愿提起这项荣誉的;粟智唱歌很好听,他每天晚上都要骑着摩托车去不同的酒吧驻唱;唐巍曾经是一名火车司机,同时还是国家二级钳工,但他来了湖南卫视实习,梦想成为一名综艺导演。
我跟着他们学会了蹦迪,翻墙,打电动,尽情感受爱与被爱;
我们淋着大雨走过湘江大桥,雨中比赛背诵《大话西游》里那段经典的“当时那把剑”,看谁的口齿最利索,我是冠军;
我们猜拳,输了的要去肯德基对着店员唱麦当劳的广告歌,我输了,只得硬着头皮走进肯德基,店员问我要什么,我大声唱“更多选择更多欢笑,就在麦当劳”;
童拉着我去参加文学院的歌手大赛,我见台下坐满了观众,紧张得不肯上台,他夺走我的眼镜,说“这下你就看不见他们了”,然后将我一把推上台,我拿出在肯德基唱广告歌的勇气,第一次在那么多人面前唱了歌;
我凭借背诵“当时那把剑”的利索,加入了中文系的辩论队,我找回了中学时文学社社长的自信,在大庭广众面前,清晰坚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尽管陈辞时手在抖,但我做到了。
辩论赛胜利之后,我们去学校堕落街的晚风KTV庆功,他邀我一起合唱无印良品的《掌心》,说这是他最喜欢的组合。
巧了,我也是。
总算找到了唱这歌的搭档。
一时兴起,我还喝了酒,那是我人生第一杯啤酒。
“苦吗?”童问我。
“苦。”我回答。
“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们好学生只喝奶。”童说。
我赌气般地拿起酒杯,一杯接着一杯,不服输地喝了很多,直到我喝得摇摇晃晃,眼前的景物旋转着,仿佛看见初中时一场大雨之后的中学母校,校园里一片汪洋,皮划艇在水面飘飘荡荡,我伏在四楼的栏杆上朝他们挥着手,其中一艘皮划艇漏气了,他们慌张地划着船桨,最后狼狈地跌入水中。
我不禁大笑起来。
童见微醺的我笑得开怀,便趁机问:“为什么之前你从不跟人说话?”
我回答他:“我怕我活不到十八岁,所以不想跟任何人建立亲密的关系。”
“十八岁?”他并不理解。
“可能是个魔咒,但现在被打破了。”
“为什么?”
“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没有死。
心里那根钉子被他拔了出来,我平安度过了十八岁的第一天。
打电话给张梦石,兴高采烈地描述这些新认识的朋友。她刚考完模拟考,很累,但仍然兴致勃勃地听我在电话里喋喋不休。
“学校附近有一条街,叫堕落街。堕落街有家KTV,叫晚风,唱一首歌要两块,但音响效果贼好。对了,我最近很喜欢一首歌,每次去晚风都会唱。以前觉得这首歌太过激情昂扬,很傻,现在我不这么想,既然生活有这么多难题,不如来点直截了当的鼓励。”
“哪一首?”
“《就让世界多一颗心》,张澜在艺术节唱过,你可以听听。”
她说在复读班,walkman是要被没收的。
我便把磁带塞进录音机,在电话这边放出来给她听。
寂寞的鸵鸟总是一个人奔跑
孤独的飞鹰总是愈冷愈高
年轻的心中什么事都难不倒
拿出豪情努力做到好
你在人群之中寻找
你在黑夜来临祷告
就像孤儿找不到依靠
就让世界多一颗心
就让人间有一座桥
就让地球是一个家
让我们在困难中长大
……
09
第二年,张梦石也考上了师大中文系,成了我的学妹。失散一年,又走回同一条路。
她没有说过为什么来师大,但我想,在复读班时,我在电话里关于师大生活的描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她的决定。
我先来一年,熟门熟路,自告奋勇陪她报名。跑上跑下一整天,其间都无暇闲聊,终于安顿好后去食堂吃饭,我告诉她,我还在写,准备看机会投稿给杂志。
那个时代,瞬息万变。中学时人手一册的《中外少年》不再受欢迎,台湾作家痞子蔡突然席卷互联网,《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里经典的句子在各大校园网络论坛里疯传。文学似乎在以某种过去不曾有过的方式流行起来。
张梦石突然问我,知不知道榕树下。
我听说过。
那是一家新兴的文学网站,写作者的聚集地,千禧年开始风靡一时。
她又问,有没有想过去那儿发表文章,这样她想看了,直接打开电脑就行,不用专程约见送手稿给她,还不必担心弄丢。
“网络文学也算文学?”
我嗤之以鼻。
笑她大概是复读时天天看网文,所以才考来师大。
她却有些坚持:“王尔德的文章贴在网上,不还是王尔德吗?网民那么多,能让更多人看到不好吗,总比粗糙的油印社刊要好吧?翻一翻,沾一手墨。”
有几分道理。
我花十五块在堕落街的网吧包了个夜,看了一通宵榕树下发表的作品。那时李寻欢还不叫路金波,慕容先生还没有被禁言,财神还没开始当编剧,还有一个红极一时的女作家,榕树下大神,鲜少露面,当时已经从网络“转正”成了传统作家,叫安妮宝贝。
包容、自由、年轻,一个神奇的互联网文学世界。
我决定试一试。用了很多天,将抽屉里的旧文在键盘上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发布在榕树下。管他的,写了放宿舍落灰,还不如拿出来开创一个新宇宙。
而且,网上写文还不会浪费纸张,至少是环保的。
拖延几天没上网,骨子里有点害怕面对那种网友即时的反馈。不敢抱期待,谁知反响出乎意料。再打开我的专属页,数千条留言,让我有些震惊。
其中一条说:捱不下去的时候,看你的文字,心有千阳,明日又一天。
让我觉得做这件事,是正确的。
迅速为我带来一些出版的机会。
就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那个扮演自闭天才的少年不复存在。
十九岁开始,接连出版了几本书,《萌芽》上连载《再见萤火虫》被很多人注意到,港台地区出版了繁体字版的《我丢失了我的小男孩》,在金石堂畅销榜位列榜首,同时在五家报纸开了专栏,我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电台,只得辞掉主持的工作……接连的成绩让我变得目空一切,野马脱缰,放浪不羁。
天津书展的80后作家论坛上,因为我是列席人员里唯一没有参加过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作者,主持人调侃我是野路子,一腔孤勇的我拒绝了发言,矫情地说:“我写作,所以我沉默。”继而愤然离去。
从此走火入魔。
在上海书展签售时炮轰60后前辈,与70后作家隔空写文痛批对方,新书发布会上公开宣称退出作家协会……和那个年代很多横空出世的80后作家一样,我拙劣地表演着特立独行,迎合着媒体的喜好,学会了语出惊人,在迷茫无知中活成了另一个不可思议的自己。
我渐渐被视作校园的异类,于是逃离那座野山,在校外租了房子,再也没上过课。
唯一的遗憾,是和张梦石日渐疏远。
我并没有延续中学时的纯粹,她应该是很失望的。我享受着校外的虚荣,交着自以为了不起的朋友,言谈之间时常夹杂着让人反感的name dropping。不过我并不讨厌那时的我,因为虽然不可爱,但总好过整日郁郁寡欢吧。既然成功活了下来,就要肆无忌惮地感受生命带给我的各种可能性,所以,我在那个阶段大胆地放过了自己。
那几年,我们虽然在同一所学校,却只是偶尔见到,并没有参与彼此的成长。
直到大四的一天,大家都忙着跑人才市场递简历,我却有些迷茫。她发短信给我,说溁湾镇开了一家奶茶店,叫“时光行”。
应该见见了,我们约在了“时光行”。
还以为这家店和学长有什么关系,打听之后才知道只是个巧合。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流行金曲、娱乐八卦、校园琐事。她好似自觉辞去了同路人的角色,扮演着一名过客,只来看看现在的我究竟过得如何。眼角眉梢之间,我能看出她有些许无奈。但她不说她的失落,我也不提我的困惑。
我们自始至终没有谈及文学,但聊到我新出版的一本书时,她说了句:“张澜会为你骄傲的吧?”
我说:“当然,看我的文章,是他最大的乐趣呢。”
有些心虚,因为并不确定张澜会欣赏这时的我。
多年以后,我想过一种可能性,如果我从未热爱过文学,一直做个不出众的透明人,我的人生轨迹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逐渐变成一个不那么敏感的正常小孩,然后,更幸福一些?可惜人生没有如果,时光早已在不经意间偷走了我们的其他选项,有且仅有一个答案。
末了,我说,带你去一个以前我常去的地方。她说好。
我们去了“环球大影院”。
那天没人,老板让我们自行决定放什么片子,她选了《阿飞正传》。我们并没有看得太懂,呵欠连天,直到那句后来被称作经典的台词出现——
我听别人说这世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一直飞呀飞,飞累了就在风中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忽然之间,我们都无法扼制地掉了眼泪。
以我那时的年纪与见识,未必真的懂了这句台词的意思,但它的确在那一刻狠狠地戳中我的心。我知道我就是这种没有脚的鸟,曾经以为会在十八岁那一年停下飞翔,但我没有,我拼命扇动着翅膀,活到了现在。
如果落地的那一刻,注定是生命的终结,我不希望留给活着的人的印象,是今天这个样子。
“我要去北京了。”我说。
“什么时候决定的?”张梦石显然有些意外。
“刚才。”
其实我对大城市没有执念,甚至还很依恋长沙,但我并不满意彼时的自己,迫切地需要改变。
临近毕业时,我已经出了几本书,博得了一些名声,却并不是循规蹈矩的学生,甚至是很多人眼里“垮掉的一代”,他们好奇如我这样的人,毕业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伤仲永”的典故常常被提起,我都听腻了,他们似乎在盼望我的失败,好拿来给后人作为警醒。
离开长沙这个毫无征兆的决定,目的简单,我要去更广阔的天地,为我来过这个世界创造更多的意义。
去北京前,我去拜访了《国画》的作者王跃文先生,他答应为我写书评,我去赠书给他。我们约在岳麓山脚下的自卑亭相见,简单寒暄几句之后,王先生问我,是否知道自卑亭的“自卑”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我惭愧地摇摇头。
“行远,必自迩,登高,必自卑,懂得渺小,方知浩瀚。”王先生回答道。
与先生阔别多年,并无联系,但这句“自卑”却从未忘记。
那一年,文学不知不觉成了我沽名钓誉的手段,我的骄傲变得不再是写作本身。不知天高地厚的我,沉浸在小范围的掌声中,自以为“一览众山小”,回头一看,其实还在山脚呢。
一个月后,没有提前找工作,没有什么积蓄,就这么跌跌撞撞地出发了。
登高必自卑,站在北京西客站的出口,人群拥挤如同过江之鲫,我觉得自己异常渺小。
这就是北京。
是张澜曾经来过的北京。
10
很多人说到湖南人,都会提起湘江,别处的水九曲十八弯,基本上都是“一江春水向东流”,但湘江偏要北去,且一往无前,绝不回头。
我们便是如此。
一路向北。
我和粟智先在北京落脚,童和黄瑾、唐巍随后集结。
一起在紫竹桥附近租了简陋的二居室,床不够就睡地上,大灯坏了,粟智把落地灯扭了个方向,灯罩朝上,房间里瞬间变得亮堂;被房东欺负,她想让我们提前退租,站在楼道里大骂——首都应该限制外地人进京;一起找工作,一个不落地全去了光线,一起起床洗漱,抢厕所,买早点,就像小学时的路队那样,一起上下班;MSN上说去吃饭,三、二、一,齐刷刷站起身,所有目光扫射过来,万众瞩目的错觉,团结得让其他同事侧目;有个资深编导欺负童,我们联合起来反击,事后暗地里互递眼色,小声说,赢了。
说起梦想,大言不惭。童的目标是上《时代》封面;黄瑾烫了个秀兰·邓波尔的发型说,搞不好万一哪个导演看中,邀她去拍戏;唐巍想要导春晚;我要《当代文学史》写足我10页;粟智说存够钱,自费出张玩票的唱片。
一边做着不切实际的梦,一边接纳了平凡的生活,那些骄傲的历史逐渐被覆盖,我成为了万千北漂族中普普通通的一个。偶尔遇到记得我名字的人,惊讶地问“你就是写那个什么的吧”,我连忙回答“不是不是,你记错了,是香港的亦舒吧”。
北漂并不容易,血泪史人手一部,但我们从未退缩,因为我们在一起。
千言万语也抵不过一句“在一起”。
少年们的“永远”总是张口就来,是因为觉得永远在一起并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所以我们绝不相信无印良品真的会解散——他们一定只是贪玩分开一阵子,玩累了就会重组。我们约定,如果他们合体开演唱会,一定要坐在第一排,跟他们一起唱《掌心》。
“王光良!黄品冠!我再给你们一年时间!”
每次在KTV,我们都会拿着麦克风,对着屏幕上的二人煞有介事地下达“命令”。
刚来北京时,楼下走道里贴满了某个逃犯的通缉令,照片中他的眼神仿佛注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吓得我们晚上回家提心吊胆。所以无论谁加班到凌晨,其他人都会陪着一起熬,收工了再结伴回家。
凌晨时分,从光线的旧址小白楼到紫竹桥护城河的这条路上,总能见到我们几个大摇大摆的身影。
繁星流动,与你同路。
忽明忽暗的灯光下是我们被拉长的背影,歪歪斜斜,却像一个永不解散的队伍。
11
无印良品的歌迷们,至今仍未能等到他们的重组演唱会。
而我们的队伍,一如小学时的路队,几年后依然没有逃脱解散的命运。
只有我和粟智不离不弃,二十余年情谊未减,后来我拍电影,他做了我的制片人;黄瑾结婚生子,即便住相邻的小区,一年也见不了两面,每次都是匆忙地喝杯咖啡,然后各自散去,我们都把时间留给了其他更重要的人;唐巍回了长沙,我们有彼此的微信,却甚少联络,算一算,最后一次相见时,微信还未诞生;而童,我们早已形同陌路,依稀记得十多年前,在人群里偶遇过,远远一瞥,并未停留。这在过去是我根本不敢想象的。
我们可能一开始买的就是不同站的车票,到站下客的时候,才幡然醒悟。尽管我们在湘江大桥上淋雨的时候约定过,以后打死都不分开。
只是没料到,竟然都成了违约的人。
少年时的誓言啊,就像一个巴掌,每想起一次就会扇我一个响亮的耳光。
不过,作为一名成年人,虽然我对世界的感知并未变得迟钝,但已经不再那么容易受内伤,作品里也不再轻易出现海誓山盟这样荡气回肠的词,也渐渐明白,友谊未必地久天长。那些曾经的誓言,只要在宣读出来的那一刻是真挚的、彼此信赖的,便已经履行完了它的全部意义。秋刀鱼会过期,凤梨罐头会过期,誓言嘛,当然也会。
人生海海,山山而川。
一起大笑过,那占据了我们作为好友的大部分时刻。也一起痛哭过,却忘了为什么哭,甚至忘了我们的友情究竟是如何走向分崩离析的。晚风KTV的第一杯啤酒恍如隔世,那些画面不再鲜活,模糊得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多年以后,都褪色了。
文学作品里最常用,也最残忍的,就是这一句:多年以后。
1999年上大学,今年是2023年。对我而言,这些年只分为两个部分——前四年,和魂牵梦萦的后二十年。
我会永远记得,心头那根坚不可摧的钉子,是谁帮我拔掉了它。
谢谢哦。
12
岁月神偷,转眼41岁。
这些年,家乡从不知名的湘北小城,摇身一变,成了摩登都市。中学门口的路边摊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装修气派的连锁商铺。我再也没吃到过炸香蕉,倒是有别家店卖蓑衣干子,但换了另一种辣酱,不是之前的味道了。
老家拆迁,搬去了新居。突然想起那张被我藏在墙角缝隙的命运纸牌,应该随着旧房的坍塌而化作灰烬了吧。
姨妈后来又有了一个女儿,去年大学毕业了。
原来,张澜已经离开这么久了啊。
有时我会想,若干年后天上重逢,他仍是少年的模样,再叫他哥,会不会有些滑稽呢。没办法,就算我八十岁了,他也是我哥。那两张穿军装的照片,这些年始终带在身边,困难时看一看,便又满血复活了。
我与张澜之间,值得回味的往事不多,他走得太早,很多曾经的友人或许早已将他遗忘,因为连我自己梳理起来都费了不少工夫。我不希望他从大家的记忆里彻底消失,把他的故事写进文章,是想争取多一些人记得他的名字。
张澜在给我的信中写道,写作是很伟大的事。而这些年,我一直在做这件事,人生因此改变,活得还算热烈。转念一想,这一切也与他有关呢。他曾带给我无比珍贵的榜样的力量,也算是他在这个世界留下的痕迹吧。
“别怕,我挺你。”
谢谢啦,哥。
这辈子,缘分浅,来生再好好做一回兄弟吧。
41岁的我,早已不再是那个躲在蚊帐里的碇真嗣。尽管我并没有做好准备,但也无可奈何地变成了一个大人,我必须熟读成人世界的法则——奥特曼并不存在;彼得潘是一种病;钻石不过是碳;就连梦幻岛啊,英文其实是neverland……
没关系,总要长大的啊。
不然青春时那些有趣的事儿,交给谁来怀念呢?
就用这本《借我春风如少年》来好好怀念一次吧。一群逆风飞翔的无脚鸟,在时代洪流之下,奔向不同的命运。我用无数个夜晚,记录下他们的狂欢、执拗、伤痛和勇敢。
这四十万字,花光了我全部力气。因为我的青春,就这么多。
张梦石总是我作品的第一个读者。
毕业后,我们便各守一座城,相聚的机会不多,但依然是彼此无法替代的soulmate。我们不时分享日常,却很少聊往事,人生苦短,应当眺望前方,别因为过度怀旧而变得腐朽。
但在这个少见的暴雨夜,那些记忆翻涌而来——印着骷髅头的命运纸牌、旱冰场闪烁的霓虹灯、裹满辣酱的蓑衣干子、手工装订的《时光行》、晚风KTV、环球大影院,还有紫竹桥租住房里,那个灯罩朝上的落地灯……
今天她看完新书书稿,问我,那些走散的人,你想不想念?
我想起《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里昂对玛蒂达的回答。
他说:“Always。”
这同样也是我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