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督察部门组织开展“三项整治”专项督察

发布时间 :2017-07-08 12:07:55
吉林公安三项整治【全省督察部门组织开展“三项整治”专项督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扎实有效推进“三项整治”工作,日前,省公安厅督察总队组织全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就 “三项整治”开展专项督察工作。
据省公安厅督察总队负责人介绍,“三项整治”工作中,督察部门既是整治工作的主责担任部门,也是自查自纠的表率部门。在全力开展“三项整治”专项督察工作的同时,更要组织好自我整治工作,以“三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狠抓督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提升队伍管理教育水平,增强履职尽责的底气和信心,推动督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各级警务督察部门不做“局外人”,严防“灯下黑”,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整改整治,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发现督察部门涉及“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的问题,决不纵容姑息。
据了解,全省督察部门将“12389”举报投诉平台作为“三项整治”工作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的重要窗口和主阵地,对涉及“三项整治”的群众投诉线索快接快办,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查结完毕。对执法中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以铁腕查纠、一查到底,发现重大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对各地群众投诉线索进行抽查,发现积压不查、查而不严、查而不报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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