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

发布时间 :2019-04-10 20:38:25
第三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
     (一)转让人应持有合法的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证或有关证明文件,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请,并经市房管局会同土地等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由市房管局会同市土地、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进行地价评估;
       (三)转让双方正式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订三十日内,持转让合同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证手续,到市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办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变更登记换证手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上述手续,但代理人必须持有合法的委托书。
       第三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土地用途的,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民法通则》第58条 无效民事行为
       第五十八条【无效民事行为】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伪造的土地出让合同由于乙方主体是(虚假的),加之凯乐电器厂公章系私刻违反刑法第280条,法人没有亲笔签名,凯乐电器厂原法人徐光文和凯乐实业有限公司原法人徐玉强均无权代理(上诉人)签订出让和转让合同!案外人李孝明违法乱纪的采用欺诈手段,用凯乐电器厂私刻公章及徐光文印章、伪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侵犯国家和第三人利益,请求二审法院支持上诉人诉请。
    此致," 法官以民事合同效力,确认行政合同效力,没有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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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hyl777
qhhyl777

青海省各级官员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想解决格尔木市群众9年的困难问题,保持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给老百姓看

用户2980711801
用户2980711801

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土地出让和转让程序》,一审判决应该《先确定出让合同效力后,再确认转让合同法律效力》,结果一审判决,严重违反司法审判程序!程序颠倒、违背法则,雨往空中落、河水向上游》故意枉法裁判了!

用户2980711801
用户2980711801

医院黑!司法更黑 ;明明徐光文老人猝死在医院,反说家属放弃、拒绝抢救老人!自己出院!徐光文自行出院知情权案立案后! 天津汉沽审判区 刘永强黑法官直接驳回家属诉求?百名法官睁眼说瞎话!丧尽司法公信力的徐光文姓名权案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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