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微播报 【“偷师学艺”造假币,男子获刑七年六个月】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伪造货币案件并公开宣判,被告人漆某瑞犯伪造货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此外,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收到了假币,也应当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避免假币在市场上继续流通,产生危害。撒娇是察觉到了被偏爱的可能 槐荫检察 重庆江津法院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0-09-25 15: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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