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裸泳男被警方警告7月3日,东湖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接到网友举报,称一男子在自己朋友圈晒出他和朋友裸跳东湖的视频,在朋友圈引起热议。经查,该男子姓谭,22岁,湖南人,纹身师。6月底的一个周末和几位朋友相约从湖南吉首乘车到湖北武汉游玩,晚上一行人走到武汉网红打卡点东湖凌波门附近时,发现亲水栈道特别有感觉,于是一直在附近游玩到深夜。待周围游客走得差不多后,几人商量来个裸跳亲近一下大自然,于是就有了朋友圈里裸跳的那段视频。
目前武汉市东湖风景区警方已联系上回到湖南的谭某,对其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删除朋友圈裸跳视频并在朋友圈进行公开道歉。
警方提示,在公开水域裸泳既不文明还涉嫌触犯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东湖水域没有设置游泳区域的地方是没有安全员和救援设备的,随意野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贪图一时凉爽而忽视了人身安全,请务必到正规游泳场地内消暑纳凉。(来源 楚天交通广播)楚天交通广播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1-07-06 17: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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