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拐32年亲父母欲追责养母,广西检方维持不予批...
发布时间 :2021-12-20 08:17:41
广西检方对涉拐骗养母维持不批捕决定【
儿子被拐32年亲父母欲追责养母,广西检方维持不予批捕决定】被拐32年的广西男子曹平(化名)与家人相认后,家人想追究当年拐骗曹平的“养母”秦某英的责任。桂林市检察院认为,虽然秦某英涉嫌拐骗儿童,但本案已过追诉时效,不予批捕。12月18日,曹平的父亲告诉澎湃新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维持了不批捕决定,他们将继续向最高检申诉。曹平父母认为,秦某英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从拐骗之日起到被害人曹平14周岁时,犯罪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本案尚在追诉期限内。曹平亲妹妹曹颖说,相认后,从小便被拐的曹平和曹家人并不亲密,追责意愿也不强,但这和他们坚持追责拐骗者是两码事,孩子被拐给父母带来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儿子被拐32年亲父母欲追责养母,广西检方维持不予批捕决定
-水月宫主-
支持买卖同罪
南橘北枳绵绵
???我还是那句话?买卖同罪![[赞]](https://h5.sinaimg.cn/m/emoticon/icon/others/h_zan-44ddc70637.png)
xiaguixiao
买家和拐骗是同一人,为啥不追责
威武啦啦啦
正是有了这种决定,才会有这么多拐卖儿童的。就好比对于那些老东西对于见义勇为的敲诈勒索不处罚,才会有扶不扶的讨论!
红火出于Q2
就是明摆着纵容买家:不找到孩子,怎么知道谁是罪犯,等你找着了,又“超过追诉期”,法律还不如干脆明说“买孩子或者拐骗孩子无罪”得啦。![[汗]](https://h5.sinaimg.cn/m/emoticon/icon/default/d_han-d8ebda66d3.png)
玍玍爱思考
那以后拐来的孩子可以瞒着过追诉期
辽宁蓝海
人贩子弄得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却因为过了追诉期就可以逍遥法外,合理吗?![[摊手]](https://h5.sinaimg.cn/m/emoticon/icon/default/d_tanshou-fa05d4eacf.png)
Miss熊猫小姐Mrs
追诉时效?过时?简直就是乱弹琴!打比方:南京大屠杀是存在的事实吧!你们怎么不说这也是追诉时效过时?买卖同罪!把牢底坐穿不!丧良心!
穆尼里奥主义者
稀泥不是这么和的!我偷了法官贪污的1000万,一直花了32年,是不是也过了追述期?不用追缴剩下的脏款?
冯磊_紫金山天文台
广西,不奇怪
那本
???我还是那句话?买卖同罪
o越位o
买卖同罪成儿戏了?说的严重点,中国的法治往往就是被、检察院这样的执法部门给毁了的!最亵渎法律的往往就是执法部门!
故乡在后
又是广西,每次广西出的案子判决就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