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交警一盔一带 近日,揭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沿弋江中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弋江中路袁泽桥下桥处路段,与任某某驾驶的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该道路同向行驶至该处发生追尾碰撞,造成轻型普通货车车厢内乘车人邱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本起事故,是由于白色小型轿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操作手机,分散了注意力,没有注意到前车,才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万幸的是两车驾驶员都正确系上了安全带,并未受伤,但轻型普通货车副驾驶乘坐人员并未系安全带,导致受了轻微伤。交警提醒: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都在一瞬间,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告诫广大驾驶人员,一定不要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副驾驶乘坐人员,也不要疏忽大意,上车后应当立即系上安全带。 芜湖公安交警宣传在线 芜湖交警镜湖大队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2-02-17 15: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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