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熊猫状告中国熊猫今天《功夫熊猫》和四川火锅店正式开庭,我先说说我的看法,我支持梦工厂的《功夫熊猫》,首先,火锅店的品牌形象就是直接照搬的《功夫熊猫》,这谁看不出来?其次,他应该知道《功夫熊猫》(2008)比火锅店(2018)早出多少年。名字抄形象抄,还好意思求助?
有人会说功夫和熊猫都是我们中国的,我想说,人家《功夫熊猫》包含多种中国元素,发扬了我们中国文化,人家发扬我们中国文化有错吗?第三,他原先应该知道《功夫熊猫》电影及动画集,却还是使用了"功夫熊猫"的名字,我知道功夫熊猫这个名字,很多人都能想到,如果他只使用“功夫熊猫"这个名字的话,还不至于成为被告,可是他抄袭了人家的熊猫形象,这确有点过分了吧?
这样说的话,《功夫熊猫》告状四川功夫熊猫火锅店也是理所当然吧?
以上代表仅个人意见
8月15日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