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书摘 【罗建功诉讼史也是一部女性史】
罗建功的诉讼史主要涉及四位女性,即蒋汝珍(罗蒋氏)、黄张凤(罗黄氏)、吴竹枝与吴素兰,其中后三位深受新法律的影响。从这几位女性身上可以看到,新法律固然提升了女性的法律地位与各项权益,但无由改变她们各自的生命轨迹。四人中,蒋汝珍与吴素兰出身富商或豪绅,黄张凤与吴竹枝家境贫寒。黄张凤、吴竹枝与吴素兰应该都曾意识到新法律对女性权利的变革,也先后试图利用新法律变更其在旧社会的处境,然而效果并不明显。
要求新法律在数年之间改变社会规则其实不切实际。个人命运的主宰主要是个人在特殊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及由此生成的社会关系,而非抽象的法律条款。可以指望新法律逐步改造社会形态,但实际效果需要求证于历史事实。可以想象,法律对社会的改造只能在相互对峙或渗透、镶嵌的过程中逐渐生成,而非社会依据法律的单向重塑。在罗建功诉讼史中,新法律无疑是女性争取权利的有力武器,但似乎没有成为她们改变命运的契机。如果没有新法律,罗黄氏留下的可能不是坤德桥,而是佛教塔铭经幢或者某座神祠。
但无论如何,新法律没有改变妾毫无财产权的命运。新法律将吴素兰原有的择嗣权改为配偶遗产继承权,但吴素兰一度试图维护旧的立嗣合同。抽象地讨论新法律对女性的意义显然比较危险,女性如何利用新法律或旧观念,也只能是女性个人的选择。
老谢塘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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