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法要负责 • 管有炸药及煽惑他人无牌管有枪械 • 1男判监26个月 】
2021年6月29日,一名30岁男子于其蓝田住所内,因管有爆炸品而被捕;他同时亦涉嫌于2019年10月3日至11月22日期间,在通讯群组分享非法煽惑他人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
该名男子早前被控及承认一项「管有炸药」及「煽惑他人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于昨日(23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处监禁26个月。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原材料可制成黑火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人命伤亡;另外,被告分享煽动仇恨讯息,加剧破坏社会安宁,因此须予以即时监禁以达致阻吓性。
犯法要负责绳之于法守法是原则与暴力说不香港警察HongKongPolice
故地21
起码三年以上
無岷山野
两年两个月,这么轻?
耘犁希
吸猫xm
太轻了
Amy不老傳說
這判的也太輕啦!能有阻嚇作用嗎?
雪山Vs猎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