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再婚买2套房却不给女儿抚养费,起诉降低抚养费被驳回话筒】据 九派新闻 报道:山东高法消息,2017年,年仅5岁的小美(化名)父母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父亲王某每月付给女儿抚养费2000元至18周岁止,孩子一次性大额支出超过5000元后由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2020年7月,王某拒绝支付抚养费。2021年,经法院调解,王某每月30日前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小美独立生活时止。2022年10月,王某以疫情导致生意收入锐减、还贷远高于收入、再婚再育等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费为1200元。法院认为,王某明知每月要向小美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仍贷款购买大宗房产,表示其确信有能力负担该些费用。且王某承诺给予小美抚养费在先,贷款购买大宗房产在后,王某以在后行为对抗在先法定义务,不合情理亦于法无据。因此,法院认为王某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不应予以支持,仍照2021年的民事调解书中对抚养费所作的约定支付。 九派新闻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03-10 0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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