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举报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23-05-09 20:13:49
我是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庆北砂石厂个体经营户董少华。现举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周荣华拒不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滥用职权、干预司法。2019年7月19日该局对我厂进行了强制拆除,我于2019年8月3日提起了行政诉讼,2020年7月8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判决上饶市自然资源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反,周荣华不服判决,上诉,2020年10月19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2月28日我向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赔偿,历时一周年整,判决赔偿,该局不服判决上诉,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5个月,在本人因在外没有到庭参加庭审,该局没有提供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发回重宙,一宙改判,我于2022年10月8日上诉到中院,2023年4月20日收到判决书,判决赔偿,少判N万,历时6个多月,依据“行政诉讼法”一宙宙判6个月、二宙宙判3个月,法定时间对法官只是一纸空文。时至今日,周荣华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支付行政赔偿款。行政诉讼法微博举报违法行为江西省上饶市法治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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