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6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

发布时间 :2023-05-22 17:55:28
长沙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6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有网友问我,这个处理怎么样?

这个处理,是个非常标准的正常处理。

所有相关一条线,从上到下,全部都有处理,这才是我们日常开展工作的正常方式。

但是,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这么多的流程,这么多人,这么多部门,就没有一个人去认认真真的抓一下这个事情?

现在上级机关对于工作的态度,就是往下一布置就完事儿了。下级在执行中,该这么做,不知道,有什么资源,并没有,既然上级硬压,那下级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就糊弄——结果就是造成悲剧,一起完蛋。

那正常的工作开展需要怎么做?

我个人理解,还是要按照指示做:在开展工作之前,上级理应踏踏实实上基层去调研,把调研工作做扎实,哪怕是开展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就像这个房屋质量验收的事情,就是一项普普通通的日常工作,都理应去调研调研,看看专业的验收人员费用是多少,验收人员的人才储备够不够用,区域有多大,范围是怎样的,标准有没有过时,是按照上限还是下限,各级执行过程中会存在哪些困难,这些困难该如何解决……等等等等,群策群力,可能才能完成好一项普通的日常工作——当前的日常工作,没有一项是可以糊弄可以将就可以凑合的。

我们的一些干部,习惯了把事情做完,却没有习惯把事情做好,流程走完,然后程序上不缺,就认为工作做完了,可是到底做的好不好?这谁也不知道。村里与乡镇、社区与街道,都是知道都说不知道,区县和市里是不知道都说知道,到了省里是以为自己知道其实啥也不知道。真实信息越往上原本理应越丰富,现在反过来了,信息越往上,衰减的越厉害。造成的结果就是:明明可以在出事之前就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就是不去解决,就是糊弄——非得死人了,出事了,才知道厉害了,可是平时都在做什么呢?

而且,我相信,现在肯定还有些干部在庆幸,另外有些干部在感慨,庆幸什么?庆幸不是自己任上,庆幸不是自己辖区;感慨什么?感慨这些被处理的人倒霉,感慨遇难者倒霉——他们就是学不会从群众需求出发,从群众感受出发,都在那里讲: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都想当个太平官。他们甚至会觉得处理的太重了,而那些已经被处理的也是一样,甚至有可能还在后悔,不是后悔自己怎么就那么倒霉——而是后悔被抓住!

如果不触及利益,怕是很难触及灵魂。

可能会有些朋友想说,源头难道不应该是自建房没有合规建设吗?对,根源是自建房不合规的问题,但是——是谁让不合规的房子建起来还使用了的?这个不能说他建的时候就不合规,所以责任理应就全部在建房者——别推卸责任了,建房者不懂,才需要懂的人去验收监管啊!不能指望建房者都那么自觉——那还要监督管理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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