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 证据不足

发布时间 :2023-06-29 11:19:42
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爆料天津四级审判机关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纠,虚构房屋买卖事实,判决私刻公章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政府依据虚假代理人冒充韩玉春签字和指纹伪造授权委托书!伪造转移天津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表行政违法核准登记后!十七年竟然不允许依法撤销登记?
天津徐玉强 : 安哥说法监督 津法之声 (2007)津高行终字第0013号行政枉法裁定错误维持 天津二中院 (2006)二中行初字第41号行政枉法裁定,没有事实依据的认定申诉人“10月20日提出起诉,6月19日领取产权证,超三个月诉讼时效驳回起诉 证据不足如下!

①、 天津二中院 (2006)二中行初字第41号行政枉法裁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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