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20时28分许,三明高速交警...

发布时间 :2023-09-03 16:59:22
8月18日20时28分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桃源收费站执勤,对一辆车号为闽G1***Q号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蔡**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8mg/100mL。经查询,民警发现蔡某某分别于2014年8月、2016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处,本次已是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后,交警部门依法对蔡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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