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民法君 【《民法君“典”案例》:医院立体停车场“咬伤”患者,要担责】第一百二十八集聚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患者在医院立体停车场跌倒受伤,诉请医院和停车场管理公司赔偿29万余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医院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经营合作合同》,应由医院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事发时,停车场的设备设施符合要求,且有警示标志,原告违反规定进入车库,应对自身受伤承担主要责任。而停车场管理人员对原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应承担次要责任。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和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院判决一被告医院承担20%的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50835.76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策划:裴夏静 后期制作:韦安娜 编剧:王存辉) 人民法院报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10-05 12: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