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识一“敬”字,学一“敬”字,行一“敬”字,略有所悟:若一个人,其德其才其心其行其位…该受人敬,那么我恭恭敬敬的敬他,那不是应该的吗?反之,若从俗世层面论,其人不配受人敬,那么,我也要恭恭敬敬的敬他。为什么?因为我还应该再拉高一个维度,不应该仅仅从德、才、心、行、位…等等这些俗世价值标准方面去看待,而是应该敬他心中可以有的“佛”、原本就有的“佛”。佛说,佛心原本是人人都可以有的,所不同的是有的人佛心彰显着,有的人还被蒙蔽着。若通过“敬”这一手段,恭恭敬敬着的人真的能唤醒这个受敬的对象,那么,行敬之人就无形中成为了一个弘法者、传道人。若是其受敬的对象视行敬之人的恭敬之态为卑贱、为畏惧…因此而瞧不起,甚至有欺压之态,那也不要紧,不必纠结,不必点破,更无须愤恨。“瞧不起”这种行为或者心念,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病,这种病就叫傲慢偏狭。假若这种因他人的病而给你带来了伤害,如果你恨,想惩罚他,那就继续保持恭敬,让他这种傲慢不断地壮大,形成一种恶缘,最终造就一种恶果,让他自食其果。当然,这是从恶心出发的捧杀手段,从佛家“诸恶莫作”的宗旨来说,不予提倡。对这种傲慢,为保自心平和宁静,从佛心论,应持慈悲心,应可怜他,可怜他不识佛,病在其体而不能自拔。不过,倒也不必让自己人强为传道人,毕竟,大部分人充其量只是学佛悟佛的人而已。再说,即便是佛,佛也只渡有缘,自己继续保持恭恭敬敬即可,此为奉道而行。
基督教里有七宗罪,将傲慢排在第一,这是有道理的,有启示性的。所以,人不敬我,应思己过,我不敬人,乃我胸狭。须想清楚这点。要显菩萨心肠,可以用雷霆手段,也可以用恭敬姿态,要刚柔并济。
此刻,我坐在阳光里,心里也有阳光洒进来。我略有一点王阳明说的“我心光明”的悟道的感觉,我感到有些欢喜。
敬 岳阳·港九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