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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单车放楼梯间个人最高罚一千 新规1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拟11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电动车停放和充电违规,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网络中国节·深圳 (来源:深圳新闻网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10-23 19:45:00
禁止放的话就要外面小区充电的多装一点
妖妖6177255386
禁止放的话就要外面小区充电的多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