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爆料读网思考 那么,既然有光环成分的存在,我们如何看待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这些认识偏差问题?
说句实话,我觉得我说不清这样的事情到底如何划分才合理。
很多网友都觉得不公平,那么相对来讲,对于这些来自于光环的福利,全部回收,看起来是不现实的。
我觉得我们多一些包容,对于一时间分不清的问题适当放放,让时间来检验,看是否社会最终会接受。
对于,在职的,工作时间去制造产生效益,比如说公职人员另谋财路这样的,倒是普遍不认同的,那么舆论上就是反对的。
对于,非工作时间产生效益的,除了公职人员以外,倒是建议适当包容。
而再接着说公职人员,写作,创作出来的相关作品获得利益的,前提是依法纳税,应该给允许,哪怕跟职业有相关深刻的烙印,小杜说也还是建议包容。
我今天是不是啰嗦了,就是看那个企业培养了个网红,网红自媒体账号在给别的品牌做广告挣钱,这个,有所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