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市场禁用生鲜灯

发布时间 :2023-12-01 10:25:00
12月1日起市场禁用生鲜灯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商户将不能再使用生鲜灯。
明起禁用!发现可举报!或处5000—3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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