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检普法 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发布时间 :2023-12-01 15:53:40
皋检普法 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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