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当前的浏览器不支持当前视频播放。观看此视频,请使用支持 HTML5视频 的浏览器,并启用JavaScript。
普法课堂【数据电文合同成立地点以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来源:法治日报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12-06 09:4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数据电文合同成立地点以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准
关注普法
深度普法助你我他
普法课堂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普法来啦
蠡县检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保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数据电文合同成立地点以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准
MY小世纪
关注普法
小红花高阳
深度普法助你我他
LC印印
数据电文合同成立地点以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准
高阳-云享衣裳花享荣女士
普法课堂
Agino杰
数据电文合同成立地点以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准
by检察花花
关注普法
涞水检察官网2014
普法课堂
顺平检察
关注普法
涞源检察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by赫-lee
关注普法
多喝热水mc
普法来啦
高阳检察
普法课堂
定兴检察
数据电文合同成立地点以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准
徐水检察
数据电文合同成立地点以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准
满城检察2014
数据电文合同成立地点以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准
高碑店检察
普法课堂
博野by菁京
普法来啦
莲池检察
数据电文合同成立地点以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