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梁某在网上看到了魏某某发的招聘广告,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了某实业公司的法人代表,获得了5900元的报酬。短短1个多月内,这家公司在无任何业务情况下,却通过对公账户走账450多万元。今年1月,南京的宋某等3人遭遇电诈被骗91万多元,公安机关在追查资金流向时,锁定了梁某公司的对公账户,顺藤摸瓜抓获了梁某和魏某某。法院审理后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梁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来源:荔枝新闻) 临汾网警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12-06 16: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