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盔”有你 轿车任性转弯撞倒电动车】覆车之戒一盔一带 11月30日8时许,李某驾驶川F****55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行驶至岷山路路口右转弯时,与沿松花江北路等候红绿灯的由冯某驾驶的川F****44号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冯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因为冯某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倒地时头盔护住头部仅受轻伤。经 德阳交警支队 直属一大队认定:李某在经过路口右转弯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不按规定转弯,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四川交警提醒 :车辆在转弯前必须开启转向灯,行进时要控制车速,不管左转还是右转务必多留意周围的车辆和行人,并随时做好停车的准备。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四川交警 德阳交警支队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12-06 17: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