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物品被盗,竟是熟人作案......
发布时间 :2023-12-15 14:41:00
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 【单位物品被盗,竟是熟人作案......】12月13日,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罗某刚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经查明,2023年7月期间,被告人罗某刚在被害单位厂房内,窃取被害单位的充放电测试夹具、输入电源线等物品,后将物品内的铜线以26元每斤的价格进行销赃并获利13000元。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1万余元。据悉,因该被告人是在被害单位里面负责隔墙、电力安装的,属于熟人作案,所以能够轻易通过门岗保安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