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江平老师过世的消息时...
发布时间 :2023-12-19 14:29:16
听到江平老师过世的消息时,我正在整理洪范所关于裁判文书网不再继续公开的讲座笔记。有一种奇怪的悲伤的互动。没在法大读书过,但是并不妨碍大家对他的追思。
怎么说呢,还是推荐大家自己去听一下讲座吧,很多内容我还是不太方便写出来。由于何老师是第一个发言的,所以基本都被他讲完了,从侧面也能反映裁判文书网不再公开的弊端,大家意见都是很统一的。
以下是我选摘抄的部分,侵删,真诚建议大家去看讲座:
何老师:我们相关的法律规定,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时候,在65条里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裁判文书政策的调整,我们这样大幅度的减少上传,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精神的。我们还要考虑到,最高院关于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今天仍然没有废止,它仍然是有效的文书,我们现在这样的局面是让人遗憾的。
其实就我个人来说,我感受的不仅仅是遗憾,我甚至可以说是痛心。
我还写过文章为最高院加油,文章的标题就是《裁判文书上网——一件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事情》,所以看到这样的局面,确实是还是有点痛心的。
2020年之前,我们有38%的文书是完全没有公开的,也有一些是不完全公开。就是说可能你只能看到二审,但找不到一审;或者只有一审没有二审这样的。同样如果说热点案件有些敏感不宜公开的话。说明我们这个文书公开,一些就在实质性公开上当时也不是很完美的
裁判文书上网的意义:第一个是促进司法公正,我们搞法律的都知道法律很多时候不是像数学题一清二楚,法官的裁判在这意思上很多时候是良心活,你往这边偏一点就原告胜出了,往那边偏一点被告就得利了,那对这种良心活的最好的监督方式不是有一个外在的考评,而是把它公开了让人家来看,所以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
当法官意识到你的裁判文书,可能要被公开的时候,这时候你写做判决书的时候,你会不会谨慎一点。你写判决书的时候,你是不是会多想一下
还有的时候,法官也会主动去寻找下级法院的判例,使自己的判决跟以前的判例
尽可能保持一致,即使不一致你也有充分的理由才行,所以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最大的意义
就在促进司法公正。
第二是提升司法公信,公正不但要实际上实现,还要让人看得见,至少让人相信是公正的
那怎么能让人相信是公正的。我们现在采取的方式我选择一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但是典型案例当然都是判得好的判得对的,但是老百姓关心的是那些没公开的案子是怎么样的?
公开的最主要的根据是明晰法律规则,因为法律不是那么一清二楚的,很多时候你看条文也看不出所以然来,这时候最好的理解法律的办法就是看法院怎么判的,所以判例就是法院法律的最好说明。第四,促进社会信用,我们在今天的商业社会里需要充足的市场交易的信息。
最后我想说,裁判文书大量的上网也有助于给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这几年裁判文书公开
确实刺激了学界很多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的兴趣,然后我们也产生了很多不错的研究作品,大部分是利用公开的裁判文书做的。
我这里这个拿我们自己做过的一个来说,铁路法院来审刑这案子,成效怎么样?
当然在中国语境下,我们考察成效的最主要指标是判决老百姓的胜诉率(指的是行政案件)。
你会惊讶的发现铁路法院审理的所有案子里面,原告胜诉率比普通地方法院还不如,而且这个差距在统计上是非常显著,差9个百分点。
那你想我们司法改革改什么?铁路法院更超脱更中立,反而更不如了。
我们希望看到裁判文书,不仅仅是法院给予我们的一种恩惠,而是大数据时代人民应有的知情权。
那么关于具体怎么改进呢?我有这样几点想法:第一还是要完善规则。我们现在《裁判文书》公开的,有些规则仍然是不明晰的,比如当时身份信息的处理。
但是我个人非常坚持一点,就是对涉及到视察交易主体,特别是公司的行为,这个上传信息应当是公开。
另外一个文书的修正、撤回和备注。当裁判文书大量上网以后,你会发现原来公开的文书有错误,包括文字错误需要修正,有些应当隐匿的信息没有隐匿,我们需要修正。
还有一些文书确实不属于应当公开的,我们要撤回。
第二是需要改进技术,我们现在文书写作,从法官这个角度来说工作量非常大。一个法官一年如果要判几百个案件的话,有错字,这个是其实是很难免的。我相信技术的问题,可以通过技术的方式来改进。
其实我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应当改进,不能倒退。
主持人:裁判文书大量的撤回和未来这个裁判文书公开的大量的削减,我们能不能在这里做一个预测,这个对中国的这个司法环境呢
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重大的负面影响?
老师们的回答:类案检索,能督促法院在裁判案件的时候有义务检索以往的类案。
比较直接的就是国际和国内对司法公开的信心受挫伤的在国际机构在考评中国营商环境的时候还是加分的。
第二个呢,最高法院现在有一种想法,我们以后再建个内网,可能以后会多发布一些典型案例,但是这个典型案例,是取代不了这个普遍公开的。看指导案例就知道了。
负面影响还有学生、老师研究法律的途径又被斩断了一条,可以说对法学教育是致命的打击。还有老师们提到文书不公开会加速司法腐败,算了这里就不展开了。
老师们最后说了铿锵有力的话:所以我们今天可以这样说,裁判文书公开,谁要是停止谁就是历史的罪人。
文书网的关闭和中央积极引进外资这样一个精神是相悖的。
经济学上也有一个叫信号经济学,一个重大的举措是向市场发出一种信号,它可能并不直接产生这个后果,但是一旦信号发出之后,它的影响是十年。
Miss汉谟拉比
大家去看看洪范所微博 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 有没有回放
夏凉被自由空间
小美姐,请问哪里可以听到这个讲座
Miss汉谟拉比
回复 紫竹蕴涵:对,我就是b站保存的
古晓芜_六神风
洪范他们有自己的网站哦
法典里来挖笋
法学阅读汇馆(应该是这么读,因为都是繁体字)公众号有。
Miss汉谟拉比
我评论写了评论你能看到吗
Miss汉谟拉比
回复 法典里来挖笋:没
你是卡尔嘛
不好用还关闭了
Selfcaredefaultone
转发微博
双倍芋泥奶绿超大杯
这算违宪吗?公民监督权知情权
误差INFJ
脆皮鲸 虽然你可能不懂 但是应该听说了
彭小团团
现在到处都在吸引外资,裁判文书都不公开了,外资岂不更不敢来了![[跪了]](https://h5.sinaimg.cn/m/emoticon/icon/default/d_guile-a8a737d3a0.png)
鸟胖妈
亲子共读99
好的
小鱼默默的蛰伏期
伤心、悲恸,无以言表
渐渐嘉嘉
请问去哪里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