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水泥厂“后备箱”事件受害家属的几点声明#

发布时间 :2021-02-06

​​首先感谢党和政府及联合调查组的介入,感谢广大网友及社会人士的关心和帮助!就江苏省溧阳市社渚镇周城“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将我爸爸放置后备箱事件再次告知于天下!我决定做一回现实版的孟姜女刘胡兰,豁出去了,不再被恐吓后胆怯害怕,再次恳求社会各界正义人士及政府关注我家属以后的安危! 

        一、借这个机会将1月27日前的全过程告诉大家:

2020年12月31日,我爸爸本该16点下班,从17点开始打我爸爸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我爸爸工作的地方经常没信号,所以跟往常一样,以为我爸爸在义务劳动加班(备注:不加班要罚款)。

20点30分过后,我几经周折,在22.47分的样子打通厂里我父亲同事即厂长胡延树的电话,接通后,他称我爸爸已经下班,很冷淡的反问我,为什么到现在才来找,时隔十分钟我再打此人电话的时候,他很不耐烦的回答我,在有事,晚点说!之后再没有接我电话!这段时间内,我又几经周折,23.48分找到了工厂副总张国华电话,接通后,我解释我是王某某女儿,我说我爸爸是不是出事了,对方回答我:是的,有点小事情,之后电话就挂了,再打就断断续续想接就接,不想接就不接。我一直电话追问才告诉我父亲在人民医院,我立马开车去溧阳人民医院

31日后半夜(等于一号零晨),我们母女三人赶到了市人民医院东大门门口,等了40分钟左右的样子,才见到我父亲的遗体,在他们开过来的奥迪车后备箱里,在清安区和社渚镇派出所在场的情况下,在我们家属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和非法行为的情况下,他们的奥迪车在人民医院东大门急诊门口停留了半个小时左右,又强行开车又把我爸爸拖到当地火化场的太平间,

1月2日上午起我们就是在等待警方调查,并在村委会第一次谈判,社保局的、厂方律师顾问周勇、镇应急管理中心“安监局”秦金龙主任,镇派出所胡教导员和姜所,等相关镇府人员,社保局的人介绍了一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保的工伤赔付款,厂方谈判人朱老三提出110万解决可以不?问我方家属,我方没同意,一个字都不提我父亲死亡的经过!

1月3日第二次谈判在天淼山庄,镇安监局秦金龙、法律顾问(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副主任周勇)、朱老三副董,社渚镇派出所胡教姜所、还有我家属五六个人。当厂方法律顾问说到赔付第一部分社保工伤险、第二部分厂方赔付款时,我打断他的话并提问你们这么大公司没有商业保险吗?他回我一句:你思维太快、跟不上你的节奏,说我说的是他要说的第三块。然后跟我说不知道有没有商业保险、要回去查,并且强调社保的工伤险和商业保险与我们家属无关。之后我要求将我父亲的遗体按我们当地的风俗领回家停丧,对方直接拒绝,说送进太平间的就没尸体领回家的,又是一个字都不提我父亲死亡的经过,我要求调取我爸爸工作地点的监控,无人回应,分歧较大,不欢而散!

1月4日上午我们在溧阳论坛发贴求助,帮我发的图片删掉,同时我们分别去了溧阳公安局、接待明警只是让我口头描述了事情经过,结束后,我又去溧阳市应急管理管理中心,录过口供。

1月4日下午镇派出所胡教找我舅舅叔叔两个人说谈心,不叫谈判,5号6号厂方没动静,

1月5日之后发现溧阳论坛将我们的帖子隐藏,只能自己看

1月8日下午在满庭香饭店(镇上的小饭店大厅里)找我谈判、终于承认了商业保险一份、加上社保的工伤险,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补贴,我再次问我爸爸怎么死的、仍然无人回答;如果存在刑事责任,我要追究,、当时有朱镇和镇派出所胡教及姜所在场、厂方朱老三再三跟我说这是最后一轮谈判、要么走法律程序就只有社保工伤赔付、以钱来压制我,我让朱老三把商业险保单拿出来给我看、并没有拿出来,说等明天上午他把保险公司的叫过来、办理手续,我为了能知道哪个保险公司的,口头承诺那就明天上午见。对方再三要求我9号上午要把我妈妈妹妹一起到场签字。我再次要求将我父亲的遗体按我们当地的风俗领回家停丧,厂方又是直接拒绝!厂方以一向惯例,以往惯例为先,国务院文件为由,我想请问,谁赋予厂方的这么大权力,以“非正常死亡”几个字扣押尸体送至火化场太平间,给我感觉抓住非正常死亡几个字,熟门熟路,太过猖狂了。在此之前,我打过12345咨询过哪条法律法规规定的,还是地方有民法正式条文规定,市民政给我回电话,称谁送进火化场太平间的谁接出去!

1月8日下午四点半左右,为了让父亲尽快入土为安,我恳请村委开具死亡证明(其称要当地卫生院开具),我就到卫生院开具了,准备开始料理父亲的后事。

1月9日上午,我终于见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溧阳支公司理赔房主任,给了我相关的需要我们提供的信息给他登记后;厂方谈判人朱老三(朱副董)要求我签订赔偿协议及其谅解书,我把赔偿协议的第五条读出来给他们听(五、乙方就王求生在上班期间发生意外死亡,对甲方和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谅解,如经事故调查后,甲方或者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有关责任,乙方向公安等相关部门出具免除或减轻处罚并要求适用缓刑的谅解书。),我感到无比屈辱与悲愤,拒绝了这种条款,谈判再次破裂。

1月9号当天为了安顿父亲后事,我下午三点半左右到社渚镇派出所恳请盖章,社渚镇派出所帮我盖章的时候,在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将死亡原因“工伤”划掉,改成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才帮我盖上派出所的章)

1月10日下午,我们去火化场才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我父亲的遗体,并且是全躯体,(第一次是在人民医院东大门门口看到个脚和腹部,脸都没看到),这次与父亲的永别让我坚定了抗争到底的信心。我们必须要为父亲讨个公道。而不是赔偿款能解决我内心的愤怒和不公,从头到尾,我并不是像某些水军黑军所说的为了钱!我需要的是还我们这种没有背景的普通老百姓的起码的公道!我需要看到我爸爸怎么死的监控,或者真实的死亡经过,还有对一个人能放置后备箱,这是多么龌龊的事情,无奈的我们,内心知道这是一场长久之战,无奈的只能选择先将父亲火化入土为安!

1月20日,在上面的几轮谈判与投诉无果后,并等待多日无进展后,心力交瘁的我们顶着极大压力开始在百度贴吧、新浪微博、常州化龙巷论坛发帖求助,镇政府领导下午约谈我,当面要求我把化龙巷的帖子删掉,并告诉我我如果感觉不公正、我随时都可以再发,我不敢得罪镇领导,口头同意了,但发现化龙巷里帖子本人是无法删帖的,后来不知道他们用什么办法把帖子删了。好在微博和贴吧还保留着,并引起了广大媒体和网友的关注。也直接促进了这件事的处理进程。

1月23日,下午两点半,可能是网络和舆论起了作用,在镇政府领导协调下金峰创始人徐贵生(即现在的实际控制人)第一次出来见我们了,在他们办公楼会议室,又开始新一轮的谈判,徐贵生跟我说、保险不管是不是属于我们家属的、只要能赔都给我们,但他却说保险只有两块,一个社保工伤险、一份商业保险的意外险,我打断他、我说还有安全责任险;他装模作样的当着我和我舅舅还有镇领导的面问朱老三、有吗?这个安全责任险有吗?朱老三沉默不语,半天没说话,又说我来打电话给黄溢(保险公司的),朱老三在徐贵生挂完电话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这个不知道有没有50万赔偿额,这个要赔付了才知道。徐贵生说了一句如果没有50万他补足。并且再次把赔偿协议和谅解书都给我,让我签字。我没签,我舅舅在赔偿协议书上签了他名字。谅解书我们都没签字,协议书一式两份,事后他们让我们带了一份回家并叮嘱我要我和我妈妈还有妹妹都要签字,并且要拍照。这次谈判到此结束。

1月26日,我妹妹接到社渚镇派出所私人电话,要我妹妹去派出所了解情况、说网上言论的事,我妹妹说网上怎么了?有什么直接电话里说,对方回我妹妹:当面说比较清楚,电话说不清楚;我妹妹回对方:你们政府部门电话怎么会说不清?对方回答:当面说比较好。我妹妹在上班就没去派出所,我晚上回电话过去说了我是死者大女儿,并且说了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在处理,我说我不管你们是以什么方式打电话我妹妹的婆婆,我妹夫包括我妹妹、我跟你再说一遍,他们没有犯法、现在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隐私,居然通过114打电话我妹夫责问为什么车子不到物业登记,为什么把车子停在消防通道,(车子停在位置上好好的,以这些无中生有的下三滥手段打骚扰电话),我说不管你们通过什么渠道这样打电话,我最后说一遍、再打他们电话、我就告你们侵犯隐私。他说要我和我妹妹去派出所做个口录还是笔录的,我答应他明天上午九点去,就把电话挂了。

1月27日,上午差不多九点半、到了社渚派出所,镇领导也在,派出所和镇领导表达的意思是让我妹妹把微博清除。

1月27号晚上18.45分左右,我们按照镇领导的要求再次去金峰会议室,再次和徐贵生面谈,镇领导首先开场要求清空微博,徐贵生接着就说我妹妹的微博发的情况不实、公安局要抓我妹妹,他喊公安局的不要抓的。我妹妹的微博转发的别人的、当时少了一个场没看清,最后她自己也发微博澄清了(备注:26号晚上九点四十左右转发的,27号上午十一点左右发现后就在微博澄清了),徐贵生回答我,转发来的被转500条及以上、就要抓起来;徐贵生恐吓一番后,直接说这是最后一次,如果不结束就走法律程序,并且跟周勇这个双重身份的律师即厂里的法律顾问,说如果走法律程序就只有社保工伤的赔付款,我当即反驳那就走法律程序好了。我舅舅喊我出去一下,我说干嘛要出去说话、有什么就在这里说好了,徐贵生和我舅舅还有其他人断断续续都进进出出会议室,他们在外面说了一些、据我舅舅事后跟我说,徐贵生一直吓唬他、说公安局追到这条微博的人在甘肃什么的。等他们陆续进会议室后,镇领导再次当场提出要求我们清空微博,我提出可以发个申明,镇领导不同意,迫于无奈当晚21.40左右我妹妹现场清空微博。镇领导要求我们不要再发澄清什么。谈判再一次陷入僵局,我提出来谅解书我肯定不会签,对23号我舅舅签字那份赔偿协议的第五条我也不认可,徐贵生提出来旧的撕掉,改条款重新签。最后我们签订了商业保险和社保工伤(即保险的赔偿协议)。

 

       二、对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的澄清

1、为什么清微博?

我知道有好心的微博大V和媒体在帮我们转发评论的时候,无意少了一个“场”字,我妹妹在看到一些媒体大V发文的时候也做了一些转发(我要再次澄清,我们从一开始就想表达的是强行拖至火化场的太平间,因为火化场没有死亡证明是不可能直接火化尸体的,我们也不能冤枉溧阳殡仪馆)。

就因为少了这个“场”字,在谈判时我被金峰徐贵生警告与恐吓,说原本公安局可以把我们抓起来。我说是我转发来的,他却说我们转发了微博里大V的不实消息的微博,并在我们转发之后又被转发了500多条。最后还说是他求情不让公安局抓的(照他这个说法我还得感谢他不抓之恩),说这个话的时候,有政府工作人员在场,我不想牵连好心的博主帮我发帖,在我受恐吓后,我感觉到背后的黑暗让我无奈,只能让妹妹当场清空微博(上文有具体时间),自此我们按照镇府的要求再也没有在微博上发声,我到现在手机也不敢开。我只能忍,因为我要找证据,我害怕我家属和身边人再无辜受牵连,我不能再失去至亲了。

 

2、后续进展如何?

27日以后在官方强势介入和我们自己不懈努力下,短短几天我们陆续拿到了保险公司的部分赔偿,其中有人力资源社保局的社保工伤赔付(备注:1.27号上午陈科跟我说,工伤鉴定书还没下来,联合组在调查,这笔赔付不管怎么样,都必须由金峰先代付,之后确实是厂方代付给我的)、商保(人保、平安)的赔偿,这些保险的钱都是在法律框架内的。除此之外,水泥厂也“很大气”的转了一笔慰问金25208。我都详细记录了款项来源和时间。在这里我代表全家再次向社渚镇接待我的镇领导朱镇、社保局、商保公司表达感谢,(更要感谢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的“巨大实力和势力”催促保险)没有你们我爸爸在保险上的赔偿款不可能这么快到账。

 

3、关于我接下来的目的和诉求?

主要有两点:查明真相、追究责任。

查明真相:事故发生至今,我仍然没有搞清楚从父亲遇难当时到我在人民医院门口第一次见到他尸体的几个小时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可怜的父亲受伤后有没有及时送医?是不是还有气?受伤后会不会放在后备箱被憋死的?弥留之际到底怎么样?有没有给他妻女们留下遗言?(备注:我目睹的是在人民医院东大门门口奥迪后备箱见到我爸爸的躯体),厂方实际控制人跟我说有医护人员说我爸爸没用了,那么请把这个医护人员公布出来,请把医院的登记公布出来,而不是富丽堂皇的满口胡言,在此我想说一句,良心和道德不配用在畜生不如的身上!我每天晚上都在做梦想我的父亲,他当时一定很痛苦,如果可以我愿意替他承受这种痛!在此我再次恳请党和政府能继续调查,尽快给我们孤儿寡母一个完整的真相,而不是草草的几行情况说明,也让我父亲能瞑目!

2021年2月3号,有笔保险金额到账,保险公司给的邮件上有个出险时间是2020.12.31,10:43,我很震惊,我找我爸爸是在当天晚上22.47分打通的第一个所谓的厂长胡厂长的电话,并且政府的情况说明,明明白白写的我父亲是

下午不幸遇难的,为什么出险时间是上午的10:43分,为什么我找我爸爸七八个小时回答我下班了,换个人又回答我是出了点小事,把我骗到市人民医院门口,我又是1号凌晨在市人民医院东门急诊门口见到我爸爸在后备箱?我严重怀疑我父亲是不是被谋害了?或者上午就已经遇难了还是另有隐情?(我了解到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在商业保险意外险赔付金额上弄个100万,而在安全责任险上弄个50万。按照保险赔偿规则,意外险直接赔付给直系亲属,除非直系亲属在不懂这块框架的情况下,可能被厂方忽悠签订权益转让协议书,否则这笔意外险都是直接赔付到死者直系亲属卡上的,而安全责任险是赔付到公司账户,再由公司支付给死者直系亲属的)按照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谈判人小名朱老三(即朱副董)第一次提出的按一向惯例以往惯例的一口价赔法,如果我当时就同意了,我甚至可以怀疑金峰在这次事件里不但没有任何损失,甚至还能赚一些差价?(有录音为证


以上都是我们母女心中的各种疑惑,我们不知道该相信谁?也不知道该找谁申述?因为之前该找的部门我都找过了。这次我发现的新线索暂且先公布在这里吧,也请有关部门根据我提供的新线索严查,还我一个公道。

追究责任:我不知道水泥厂在这个事件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其高管和实际控制人是不是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备注:我需要背后主使者即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没有实际控制人给予的权利,我相信操办人员也不敢这样的溜达,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我也期待联合调查组能秉公调查与执法,还我公道的同时也避免再发生这样的人间悲剧!

我不知道派出所是否做刑事立案?没立案的话要什么样的条件派出所才能做刑事立案?我是不是去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据我了解,我爸爸在出事后,1.25号厂方又出现一名在岗死亡事故,据说尸体回家停丧了,怎么不以非正常死亡扣押尸体,是什么原因给这家人回家停丧的,我暂且不公布)!2月4号厂方又再次出现一起在岗死亡事故,尸体应该是送到太平间了,呵呵!值得深思!(备注:往常不说,就这一个月一起又一起的事故,值得深思,厂方安全实施及管理到位吗?可想而知,我想说的 是:员工不是蝼蚁,是生命,是多少家庭的顶梁柱)


​​​​

今日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