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红是非多,票房大卖的《长津湖》被指侵犯商标权

发布时间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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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0月8日中午,电影《长津湖》的总票房已经突破了34.93亿。继续按照这个趋势,《长津湖》有极大可能超越《战狼2》继而成为国内票房总冠军。自该电影上映,观众口碑就好评不断。但是电影票房就和人的名气一样,《长津湖》的走红,也引来了一些指责。

 

近日,社交账号为“导演郝平”的网友表示,正在热映的电影《长津湖》触犯了他的商标权及著作权。顿时舆论一片哗然。广大网友们对此很不买账,大家纷纷指责“导演郝平”抢风头。电影《长津湖》火了,于是引来了蹭热度和碰瓷的。

 



大家心目中,“长津湖”是一个地名,一场战役,怎么会和商标权扯上了关系?

 

而“导演郝平”也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他将“长津湖”三个字的商标注册证拍照发布了出来了。从公开资料看,“长津湖”的确已经被注册成了商标。仔细发现,从商标注册证中可以明确,其包含了演出制作、录像、剪辑、电影放映、剧本发行、电影编写等,有效时间是2017年7月14日到2031年7月13日。还显示其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注册编号为50827126号。

 

“导演郝平”声称,电影《长津湖》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中的第35及第41项(电影和影视剧放映)权益。除此以外,《长津湖》还侵犯了其著作权。按照“导演郝平”的表述及公开的资料,原来电影本应叫《冰雪长津湖》。



 

“导演郝平”早在2017年的5月6日就将《冰雪长津湖》的故事梗概进行了作品登记。为证实所言不虚,“导演郝平”还展示了 自己的“作品登记证书”。该作品登记证书中,可以明确,其作品名称的确是《冰雪长津湖》,著作权人也的确是郝平。同时,其公开的作品故事梗概,和目前热映的电影《长津湖》存在很多相似之处。

 

无论是商标权还是著作权,“导演郝平”都是有理有据。按理,既然《长津湖》已构成了侵权,为何仍在各大影院公映?“导演郝平”表示,因为听了好朋友的分析,鉴于这部电影正能量满满,确有特殊的历史意义,首先他应该保障其正常上映。

 

“趁人之危的事情最好别干”,他这样表示。而且作为商标权所有人,他并不缺钱。其实言外之意,这部电影能够继续上映还是他手下留情。在社交平台,“导演郝平”还祝福《长津湖》电影票房大卖,后续事宜他会跟电影发行方沟通。

 

通过“导演郝平”公布的这些资料,如果是真的,那么正爆红的电影《长津湖》存在侵权风险。若商标所有人郝平起诉,《长津湖》就不得不下架。“导演郝平”最后表示,这是一部非常具有历史价值的电影,如果出品方博纳影业道歉,他愿意按照100元人民价格将“长津湖”转售给出品方。

 


不过截止目前,对于“导演郝平”的喊话,《长津湖》出品方博纳影业尚未有任何回应。电影《长津湖》还在上映中,而且极有可能成为国内票房历史总冠军。如果导演郝平所说的商标权、著作权侵权成立,很难想象电影《长津湖》会赔偿多少。这很有可能是一个天价赔偿。

 

最后,不管是商业电影还是企业经营,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一旦面临侵权,后果是很难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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