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露营地自驾游发展规划研究

发布时间 :2021-10-28

​​​在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主要交叉口和露营地进出道路设置规范、醒目的公共信息和交通引导标识。


参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 5768)、《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12)以及《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0001.2—2006),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强化全省自驾车旅游标识标牌系统的建设,为自驾车游客提供便捷的交通信息服务。


露营地及其周边环境中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内容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的要求;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的要求,标志内容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 13495.1)的要求;在临近大型自然、人工水域或悬崖陡壁等险要地段,应在适当位置设置醒目、规范的安全标志,内容应符合《水域安全标志和沙滩安全旗 第3部分:使用原则与要求》(GB/T 25895.3)。


标志标识牌(LOGO)要与云南省自驾游形象VI系统一致,各种标识牌造型应兼顾当地旅游特点,突出特色,与露营地建筑风格相协调。标识牌材质应采用坚固、耐用的生态或仿生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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