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永松:勤学善思,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展现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 :2022-01-27

薛永松,男,信阳固始人,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0年考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为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3年来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96件,被评为年度标兵1次、半年度标兵4次、季度标兵5次,月度标兵14次,2019年、2020连续二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刻苦钻研 在专业化审判中勇攀高峰

他虽然是法律专业出身,但进入法院从事了多年宣传工作,调整到知识产权审判岗位后,对他也是不小的挑战:一是因为法律法规大量修改,二是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专业性更强,三是司法审判经验的积累需要一个过程。但这些困难没有把他吓倒,他坚信只要不断学习、不断总结,就一定能干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于是,他就开启了无时无刻不在的学习模式,线上的线下的,理论的实践的,省内的省外的......慢慢的,他从一名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新兵转变为一名办案经验越来越多、办案效率越来越快、办案效果越来越好的办案标兵。案均审理时间从最初的4个月缩短到现在的1个月左右。其审理的上海境业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某化肥有限公司发明专利和技术秘密纠纷案被评为2019年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件典型案例;其办理的肇庆市衡艺实业有限公司诉郑州大木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河南小李补胎服务有限公司与谭双有商业诋毁纠纷案,李海兵、李亮霞、李亚蝶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被评为2020年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件典型案例。

在工作时,他喜欢思考,注重调研,其撰写的《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谈谈民事案件办理中应注意的两个问题》等10多篇调研文章被《人民司法》《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等刊发;其撰写的案例分析《李海兵、李亮霞等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全国315典型案例,《河南万宇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杭州)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等30余篇案例分析文章被《中国版权》《公民与法》《河南法制报》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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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宗旨 在知识产权审判中践行司法为民

他深知诉讼是当事人维护权益、解决纠纷的手段,真正定分止争是审判工作的价值所在。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他坚持调解优先,特别是对于针对商标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等当事人对侵权事实无争议、仅对赔偿数额有争议的案件,他更是全力倾情调解,努力促进“案结事了”。在审理上海境业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某化肥有限公司发明专利和技术秘密纠纷两案时,经过开庭审理和双方的仔细沟通,他发现原被告之前有长期合作、且双方有继续合作需求和可能,问题的症结在于被告方的对接负责人原为原告工作人员,因项目对接沟通不畅引发矛盾进而对薄公堂。于是,他就开始了电话调解,每天和原被告沟通调解事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专利共有、被告支付原告660万元、原告优先采购被告设备的双赢调解协议。有时,他不仅仅不满足于“案结事了”,还追求原被告双方的双赢,甚至是原被告及社会的多赢。一起标的千万涉及雷达设备研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执行、再审、指定审理,最后确定由他依照技术合同纠纷重新审理。他发现涉案技术市场前景广阔,但被告经营困顿,长达三年的诉讼使原被告双方不堪重负。如何使高新技术尽快转化、使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成为他首要的目标。在细审阅原一审、二审、再审案件材料及双方证据、数次深入企业现场勘查后,他全面了解了案情、原被告双方的诉求,提出了涉案技术及设备归原告所有、被告方在前期支付100万元的研发费用的基础上再补偿原告40万元的多赢和解方案。最终,经过他耐心细致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并当天履行完毕。至此,他仅用一个多月时间将这起历经3年5次诉讼的技术合同纠纷案圆满办结,实现了多赢,当事人送来了“执法如山保护产权定分止争务实高效”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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