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春运丨正月初三 辉南交警再次展开新一轮夜查酒驾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202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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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月3日,农历正月初三。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因酒驾醉驾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严厉打击酒驾醉驾高发势头,全力为人民群众创建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节日交通环境,辉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再次组织警力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行动。

一名出租车司机饮酒驾车落法网

今晚17时20分左右,城区中队民警在站前路设卡查缉酒驾时,发现一辆吉E5Txxx出租车司机涉嫌饮酒驾驶营运车,民警随即将出租车司机李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驾车时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李某饮酒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辉南交警提醒: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餐饮酒增多,饮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驾驶人控制车辆能力下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互相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提醒车主切勿将车交由饮酒的驾驶人驾驶。同时,特别提醒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千万不要为了一己私利去铤而走险。切记:“春节交警不放假,天天都要查酒驾”。

审核签发:赵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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